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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2-000019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18-03-14
 成文日期  2018-03-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农发〔2018〕25号
 标题  临沭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2-0000199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3-14
成文日期: 2018-03-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沭农发〔2018〕25号


各镇街监管站,局直各科室,全县各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临农执法字〔2018〕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局制定了《2018年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农业局

2018年3月14日


2018年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查处农业、畜牧业、农业机械等农业投入品在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扼制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滋生蔓延,保障全县农产品(含畜产品,下同)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从3月中旬至5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保证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农业机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春季农业生产保驾护航,促进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重点

根据春季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针对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具等农业投入品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规律,对农业投入品的重点行业、重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进行执法检查。

(一)重点行业。1.种子。按照《种子法》的要求,以主要农作物玉米、水稻、棉花、大豆种子为重点,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和登记情况、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台账建档规范情况、备案情况,新品种保护及授权情况等。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包装标签不规范的种子等违法行为。

2.农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含隐性成分、有效成分不合格、添加禁用农药成分、无证、假冒登记证号、标签不规范、制售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3.肥料。依法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等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4.饲料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剂管理条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原料索证是否齐全;预混料车间、配料间、阴凉库、小料库等是否按照规定使用;生产环境是否整洁;采购、生产、化验、销售、留样观察、供货商评估等各项记录是否详细完整;是否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是否添加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不合格动物油脂、皮革蛋白等违禁物品生产饲料。

5.兽药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原料索证是否齐全;技术人员是否齐全且持证上岗;生产环境是否整洁;采购、生产、销售、化验等各项纪录是否详细完整,原料和产品是否有标签,标签和包装是否符合规定。

6.兽药经营单位、饲料经营场所。兽药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兽药营业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摆放是否整齐,是否分区分类摆放,卫生是否整洁,进销货台账是否记录规范齐全,有无假劣及违禁兽药,是否有经营人用药的行为,是否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等。饲料经营场所:重点检查是否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禁止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饲料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是否依据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有无霉变或过期饲料,是否销售“瘦肉精”和含“瘦肉精”的饲料等。

7.农业机械。重点查处持假冒《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序的;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的;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饮酒后驾驶农业机械的;无驾驶证驾驶农业机械或者驾驶无牌、无证农业机械的;驾驶与驾驶证准驾机型不符的农业机械的;不按本条例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仍驾驶农业机械的;不按规定安装农业机械号牌;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农业机械驾驶员培训机构违法培训的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以及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小作坊和黑窝点等;农业投入品专业批发、零售市场集散地及互联网领域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农产品(含畜产品)生产基地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单位。

(三)重点区域。重点检查近年来在省部级农业部门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产品;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的地区;对农业投入品游商游贩和各类农业投入品展销会;对互联网领域农业投入品营销违法违规行为;农业投入品生产主体聚集区域;农业投入品违法问题突出的区域;假劣农业投入品案件多发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动员部署,强力组织实施。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行动期间,坚持统一行动,上下联动,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单位分工负责,多级联动,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执法大队要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不办案、零办案、以罚代刑,以规范的执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质监办、种子站、土肥站、农药所等相关业务主管科室要加大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监督抽检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相关站所在辖域内开展巡查行动,及时发现、提供打假线索,配合开展好这次春季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协作配合、检打联动。在春耕备播的农资购销旺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农药隐性成分、有效成分不合格、添加禁用农药成分,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等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突出问题和隐患,相关业务主管科室要依法加大监督抽检力度,把群众反映强烈、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检测范围。对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按程序移交执法大队予以立案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强化信息沟通、线索通报,努力做到一地发现线索、多地联动办案,深挖整个环节、规范多个企业、整顿一个行业。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宣传活动期间,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识别真假农资知识,提高广大农户辨假识假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资料、标语等宣传媒介,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守法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不断增强农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投入品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举报电话:2109211(一中队:青云、玉山、蛟龙)

2109202(二中队:郑山街道、店头、曹庄)

2109203(三中队:临沭街道、大兴、石门)

举报邮箱:lsxnyzhzfd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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