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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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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公发〔2018〕1号 2017年,全县公安机关以及广大民警在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以及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为主线,以补齐短板、打好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为支撑,紧紧围绕创建平安临沭的总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公安工作新要求,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创先争优,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如下: 一、受表彰的集体 1、县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黑毒枪、盗抢骗”春季攻势成绩突出单位’、全市公安机关“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优秀单位、全市情报信息追逃比武竞赛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全县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度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 2、食药环大队被评为“全省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工作先进集体”; 3、城南派出所徐兴社区警务室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2017年度成绩突出集体”; 4、巡警大队、指挥中心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5、监管大队、拘留所、朱仓所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 6、郑山所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人民满意先进派出所’”; 7、治安大队、图侦大队、大兴所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8、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城北所、石门所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黑毒枪、盗抢骗”春季攻势成绩突出基层单位; 9、警务保障室、城南所、社区警务大队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2017年度成绩突出先进集体”; 10、消防大队郑山中队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先进集体”; 11、治安大队、开发区所、城南所被评为全县先进基层政法单位; 12、城里所、城南所、城北所、开发区所、蛟龙所、石门所、大兴所、玉山所、店头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7年度“平安临沭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13、蛟龙所、曹庄所、城南所、城里所、城北所、郑山所、青云所、大兴所、朱仓所、玉山所、店头所被评为“201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 14、治安大队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临沭国防建设先进单位”; 15、户政科被县妇联评为“临沭县三八红旗集体”; 16、曹庄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17、蛟龙所被评为“临沭县城乡妇女岗位先进集体”; 18、网安大队、食药环大队、出入境大队、玉山所、店头所、森林公安局被县局记集体嘉奖; 二、受表彰的个人 1、韩新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二等功; 2、邱峰被省公安厅评为“2017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重要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3、于佃明被省公安厅评为“省级优秀法制员”; 4、杜成光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2017年度成绩突出个人;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十佳社区民警”并记个人三等功; 5、王济聪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6、高志豪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现场勘查技术员”、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现场勘查技术员”; 7、许子尚、王永文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监管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8、黄安东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全省公安消防部队优秀共产党员”; 9、徐飞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10、王建平被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全市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成绩突出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 11、胡德礼、曾庆猛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12、邵明东被市安全生产委员评为“2017年度全市消防安全‘法治维安年’活动先进个人”; 13、刘锦超、邱峰、李建军、胡芳明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 14、王义飞在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黑毒枪、盗抢骗”春季攻势被市局授予个人三等功; 15、王清华在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全能神”专项攻坚行动中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 16、宋琳琳、赵建国、陈言报、孙士明、陈雷、丁利江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 17、房广涛在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黑毒枪、盗抢骗”春季攻势专项活动被市公安局记个人嘉奖; 18、杨军、王守松、巩兴伟、张明贵、李震、班晓、商连静、袁培培、陈颖、王伯杨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先进个人并给予嘉奖; 19、裴秀坤、胡天然、夏德华、王尚攀、杨大林、孙峰、王玉瑶、邵统政、李培劲、凌燕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2017年度成绩突出基层个人; 20、张晓伟、杜成光、王晓龙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黑毒枪、盗抢骗”春季攻势成绩突出个人; 21、孙俊峰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情报信息追逃比武竞赛先进个人”; 22、王尚攀、刘玉强被市消防支队授予个人三等功; 23、刘长庆、隋一畅、徐靖壹、王志信、张树茂、杨鑫、王路遥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先进个人; 24、王尚攀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优秀青年工作者”、“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 25、刘忠喜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优秀共产党员”; 26、曾庆猛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优秀党务工作者”; 27、王路遥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优秀共青团员”; 28、胡志伟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29、王志信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优秀通信员”; 30、刘忠喜、承新建、杨留涛、黄安东、孙国强被市消防支队评为被市消防支队评为授予个人嘉奖; 31、井永光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十佳接警调度员”; 32、薛媛芮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优秀女文员”; 33、孙国强被市消防支队评为“2017年度优秀士兵”; 34、张树茂、王路遥、朱琦、古雪康、贲程程、张顺祥、陈扬、王志信、刘伟、李德州、袁合超、郭子伦、王统超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 35、付学伟、臧梦雨、黄斌、尤雪、徐丹丹被市消防支队评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优秀消防文员”; 36、徐飞、刘永、庞尊见、李宝瑞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先进政法干警并记个人三等功; 37、徐以现、郇恒宪、李明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38、刘永、宋甲伦、李欢欢、周镜心、王京技、何伟民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7年度“平安临沭建设先进个人”并记嘉奖; 39、胡伟、房广涛、王欧、何刚、高松、李培劲、王玉瑶、高明、刘德超、李志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7年度“平安临沭建设先进个人”; 40、刘玉振、董书果、胡德礼、李柯辰、胡尊希、刘德才、李兴华、李宝瑞、何伟民、吴作峰、陈言报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41、李兴华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临沭县第六届道德模范”、“振兴临沭劳动奖章”、“临沭县第十届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 42、赵鸽被县妇联评为“巾帼建功标兵”; 43、秦静静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临沭县12345”热线工作先进个人; 44、王守松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7年度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先进个人; 45、古怀宇被县政府评为“全县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46、李培劲被县安委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47、陈兆永被县政府评为“2017年度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 48、李海峰被县府评为“征兵工作先进个人”; 49、李立、徐以现、于佃明、陈兆永、史运波、杨宁、李玉考、薛民峰、刘福伟、赵鸽、李超、于志帮、杨典迎、尹宁波、孟丽娜、王维义、孙长利、季金磊、刘宗杰、戴育林、李涛(拘留所)、高峰、颜娟被县局通令嘉奖; 50、高树现、尚秀昌、刘兵、吴晓龙、杨大强、王钧、高义忠、张春峰、胡怀峰、沈帅、李宝赛、李守平、王保猛、马圣法、赵雪峰、杜虎、陈雷、于祥、张锦波、刘月振、王维阳、李传涛、英现成、孙运科、袁堂年、姜飞、张豹、王玉金、郇国印、马兆轻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7年度“全县优秀网格警务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时刻牢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推动全县公安事业创新发展,为维护全县的政治稳定,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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