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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沭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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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卫发〔2019〕21号 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为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实施,经研究,特制定《临沭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2日 临沭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年度内对镇街所有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使其了解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等医改政策,掌握服务规范、服务方法和管理要求,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二、培训对象 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院长,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全体人员。 三、培训内容 深化医改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概述及相关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计思路,管理要求和服务技能等。重点培训《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家庭医生签约服 务、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规范、慢性病管理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四、培训方式 积极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等措施加强师资力量培训,定期邀请上级专家授课,挑选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外出交流学习,每年组织1次由各镇街卫生院分管院长和项目办主任参加的省级基本公卫培训。外出学习后,各镇街要将培训覆盖面扩大到乡村医生,及时传达外出学习相关政策精神;采取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类进行培训,县卫健局和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负责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师资力量培训,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业人员的培训。 五、师资遴选标准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师资应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师资应熟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精通相关授课领域,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师资应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工作出色。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县卫健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强化日常管理,及时调度各项目实施单位培训情况,及时发现培训中的典型做法,并交流推广;对不按计划开展培训的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二)稳步推进,确保实效。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订培训计划,针对基层的薄弱环节,定期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专业培训,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培训效果。 (三)精心组织,完善资料。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培训。培训要留存好通知、签到、小结、影像等资料,留存的图片清晰、内容明确。同时,要积极参加县级及以上机构组织的培训。各单位要设立培训专项资金,为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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