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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县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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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公发〔2019〕1号 2018年,全县公安机关以及广大民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全局重点攻坚任务,以补齐短板、打好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为支撑,紧紧围绕创建平安临沭的总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公安工作新要求,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创先争优,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报如下: 一、受表彰的集体: 1、临沭县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鲁厅字[2018]23号)评为全国“两会”安保维稳工作全省先进集体;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被市委市政府(临委[2019]14号)评为“2018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国“两会”安保维稳工作全市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8年度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县总工会授予“振兴临沭劳动奖状”和“全县工会女工工作先进集体”;被县民政局评为“慈心一日捐”先进单位; 2、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被国家禁毒委员会授予“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点”荣誉称号; 3、禁毒大队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 4、治安大队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安保工作中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 5、网络安全大队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 6、户政科被评为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先进集体; 7、巡逻警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安保工作中被记集体嘉奖; 8、巡逻警察大队、城里派出所、郑山派出所、店头派出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8年度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9、石门派出所、玉山派出所、禁毒大队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先进基层政法单位”; 10、县局妇委会被县妇联评为全县“先进妇委会”; 11、指挥中心、食药环大队、开发区派出所、南古派出所、蛟龙派出所、石门派出所、曹庄派出所、青云派出所、白旄派出所、大兴派出所、玉山派出所、店头派出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临沭建设先进单位”; 12、蛟龙派出所、法制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被县公安局记集体嘉奖。 13、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九党支部、交警党总支第三支部被县局党委评为“优秀党支部”。 14、朱仓派出所、玉山派出所被玉山镇党委政府评为“2018年全镇科学发展先进单位”; 15、石门派出所被石门镇党委政府评为“平安石门建设先进单位”、“2018年度石门镇先进单位”、“2018年度石门镇优秀党支部”; 16、南古派出所被郑山街道党委评为“201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17、店头派出所被店头镇党委政府评为“2018年服务店头发展先进单位”; 18、城南派出所被临沭街道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二、受表彰的个人 1、王丽红被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禁毒基金会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 2、刘福伟、李玉考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山东服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3、陈言报呈报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 4、陈雷被省公安厅授予“基层工作银质荣誉奖”的称号; 5、尹宁波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2018年度成绩突出个人; 6、刘德才、李仑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安保工作中被省公安厅通报表扬; 7、高志豪被省公安厅评为“2018年度全省优秀现场勘查技术人员”; 8、孙长利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9、英超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临沂建设先进个人”; 10、吴清林、黄同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11、陈颖被评为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先进个人; 12、段光磊、伏传凤、李庆伟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安保工作中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 13、孟祥亮、凌燕、李玉考、魏琛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 14、胡尊希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 15、李雪艳在全省法制员业务技能比武竞赛暨“刑辩大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 16、梁起豪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并记个人嘉奖; 17、高志豪在临沂市公安局举办的全市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岗位技能大比武中,被评为优秀技术员; 18、高志豪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技术员” 19、周振永、王欧、何刚、刘德超、孙峰、胡德礼、袁培培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8年度平安临沭建设先进个人” 20、杨同峰、张荣宝、高峰、付春霖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先进政法干警”; 21、尹宁波被县委评为“2018年度全县党委信息先进工作者”; 22、陈雷、吴耿谦、胡尊希、刘恒德、王义飞、胡芳明、李柯辰、王玉瑶、房广涛、王经林、丁利江、李宝瑞、吴自刚、徐超、李小康、王伯杨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 23、付元成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工作中表现突出,被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 24、丰国华、班书剑、王济聪被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5、李晓奇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工作中表现突出,被县政府记个人嘉奖; 26、宋甲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8年度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27、裴秀坤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8年度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被县政协评为“2018年度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员”、被县文明办评为“文明家庭”; 28、陈兆永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8年度新闻舆论工作先进个人”,“山东法制报优秀通讯员”; 29、张宝振被县妇联评为“最美家庭”; 30、王济聪、杨扬被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 31、秦静静被评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先进个人”; 32、刘东被团县委评为“临沭县优秀青年”; 33、李柯辰被团县委评为“优秀团干部”; 34、高志豪、杨大林被团县委评为“优秀团员”; 35、孙士明被县工会评为“全县工会工作先进工作者”; 36、吴作峰、高祥、王守松、李震、刘东、古怀宇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安保工作中被记个人嘉奖; 37、荣伟、王兴堂、周德彩、曹敏、李立被县局党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38、陈兆永、李爱萍、高小涵、王小勇、史兰达、周德彩、杨军、景凌枫、陈乐武、徐大伟被县局党委评为“优秀党员”; 39、孙长利、孙东东、房广涛、张晓伟、王京技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法制员”并记个人嘉奖; 40、孙冬冬、房广涛、刘宗杰、吴松、周镜心、李润培、崇德金、雷志文、丰国华、李晓奇、吴兴宽、王永文、徐以现、季晓兰、李立、李贝被县公安局记个人嘉奖。 41、古怀宇、颜培勇、邵明东、刘宗杰、高明、程中华、施奉军、赵烨然、吴自刚、王经林被县公安局评为“十佳110民警”; 42、施凤成、朱孟选、万彬彬、段曙光、王峰、季金磊、王杨、赵伯峄、王京技、高峰被县公安局评为“十佳破案能手”; 43、高小涵、李欢欢、孟丽娜、魏琛、吴严严、刘昱晴被县公安局评为“文明窗口服务岗位标兵”; 44、程中华、杜成光、武峰、李军忠、魏琛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主办民警”; 45、韦振军、程中华被玉山镇党委政府评为“玉山镇先进个人”; 46、刘骁纬被石门党委政府评为“石门镇优秀共产党员”; 47、陈言报、刘昱晴、汤浩、高明被大兴镇党委政府评为“2018年度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局属各单位和广大民警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各级公安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追求卓越的境界,以迎难而上的担当、一抓到底的激情、常抓不懈的执着,提高政治站位,拉高工作标杆,忠实履职尽责,奋力创先争优,为临沭公安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19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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