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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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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司发〔2016〕24号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2016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司法局 2016 年4月28日 2016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补齐短板、特色创新”的思路,着力在“落实、规范、创新、提高”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班子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富庶秀美幸福临沭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 1、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整体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先进科室”创建活动、“执法规范化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市局的考核评分标准,对照检查,强化各项建设。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打造亮点,宣传典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部署,按照省、市要求,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培训、抽选、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2、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优化年活动,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中心,以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为主线,以健全机构队伍为重点,全面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分类、分段、分级、分片、分层“五分”教育管理机制,大力推行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治、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的“四结合”教育模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落实市编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临编办〔2016〕8号)文件要求,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有效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充实专职工作队伍,落实司法部等六部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动员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基层组织、家庭成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衔接机制,规范运行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系统,建立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资料库。加强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建设,抓好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释放前衔接工作,积极推进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加强管理,完善安置帮教社会参与机制,加快培育社会志愿者队伍,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二、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加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在县司法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各镇街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工作站,在村居(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资源,安排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值班,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将“12348”法律服务热线(6211148),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电话,建成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热线平台。推动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村(社区)等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优先在全县30个重点贫困村和44个县派“第一书记”驻点村配齐法律顾问;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发放值班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4、进一步夯实基层建设基础。加大对基层的资金投入,结合执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深入开展“明星司法所”创建活动,根据省市相关建设标准,条件成熟一个打造一个,从硬件到软件,实现突破发展,至少打造2个“明星司法所”并在全县推广。制定出台《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科学地反映和评价各司法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启动信息化建设二期工程,健全网络平台,推进业务软件应用和无纸化办公,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大政法专项编制管理使用力度,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和公务员考录工作,不断充实基层力量。 5、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省、市部署安排,科学编制并提请县人大审议“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县规划。召开第十一次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总结表彰“六五”普法先进,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增强部门协作;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主题活动,突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普及与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宣传劳动合同、生态环境保护、公民权利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在巩固电视、广播、报刊等公共传媒阵地基础上,积极利用流动显示屏、法治动漫、手机短信、网络平台等便捷、高效的载体开展法治宣传;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宣传和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的普及结合起来,实现“法德一体”;加大公共媒体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尤其注重对国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中小学生、广大村民的普法教育。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依法管理示范学校等法治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动态管理制度。做好宣传和信息工作。及时总结工作创新经验,提升宣传效果和水平;编撰好《临沭司法行政工作》刊物,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研课题质量,促进理论成果转化,提升服务中心工作的水平。 6、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评选活动。加强指导管理,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物业、消费、环保等领域拓展,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两支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监督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的落实和使用,组织开展全县“十佳人民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评选活动。做好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约率达到98%以上。 7、大力推动律师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四项基本要求”学习活动,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水平和专业能力,推动律师工作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的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加强对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加大对律师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执业行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值班及代理申诉工作。积极推进律师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增加执业律师人数,扩大律所规模。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知名度。 8、做大做强公证服务业。强化公证法律服务理念,探索推动公证机构、人员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活力。大力拓展业务领域,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稳固、拓展招商引资、旧城改造、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公证事项,大力发展金融贷款业务公证,开拓新业务数量不低于市局要求标准,提高办证件数。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加大业务知识更新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公证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证内部规章制度,实行“错案追究制”、“质量检验制度”,切实保证公证质量,积极参加公证质量检查和优秀公证卷宗评选活动。规范办证程序,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证效率,推进公证信息化、职业化建设。 9、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提升诉讼、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非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全社会整体联动的格局,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打造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结合“四个中心”建设,全力打造“省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年内通过省厅验收。严格执行《临沂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法律援助专款专用,提升服务质量。 10、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推广“两所共建”等做法,深化“爱岗敬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培训班,培养业务骨干,提高业务素质。强化执业监管,抓好年检注册工作,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 11、促进司法鉴定健康发展。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自律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监督制度、责任落实到位。加强资质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工作。加强执业监管,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对投诉处理中发现的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及时上报,提出处罚意见。提高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优化司法鉴定执业环境,向法院等相关部门提供省厅每年下发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名册,提高法院委托鉴定案件数量,促进司法鉴定人出庭工作的开展。 三、深入推进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素质能力 1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扩大党建工作在基层司法行政单位的覆盖面。突出抓好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深化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增强基层组织生机和活力。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深化四德工程建设,继续推进“结亲连心”活动,深化“第一书记”帮扶机制。认真总结提炼司法行政文化品牌,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营造司法行政的良好社会形象。 13、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突出抓好年轻公务员的培养教育,建立完善经常化的全员集中培训制度,广泛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配强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司法所长,积极推进机关与基层司法所之间的干部交流,有效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局面。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科学设置宣传内容,发挥新媒体优势,强化宣传效果。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常态化机制,针对难点、热点问题蹲点调研,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创新。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14、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系统形象,提高单位的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根据市文明办有关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的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6年度临沂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力争保持市级文明单位,同时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15、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分解和责任追究,创新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防范和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健全纠风长效机制,深化“庸懒散”治理,扎实做好信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进一步推动工作作风转变。 16、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制定科学严格的考核标准,在全县基层司法所开展“先进司法所”创建活动,在局直科室创建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活动,命名表彰一批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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