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代位变更登记制度工作方案(试行) |
||||||||||||||||||||||||||||||||||||
沭审服字〔2022〕4号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流程,解决部分企业因投资主体变更、注销或历史原因而无法办理变更的问题,为企业运营发展创造便利条件,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市场主体代位变更登记制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市场主体代位变更登记制度,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因投资主体缺位而无法办理变更的特殊情形,进一步理顺企业变更登记流程,完善登记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并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二、代位变更的定义及适用 (一)代位变更的定义 代位变更是指因投资主体已经变更或注销,其出资的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时,无法提供签字和公章等必要材料时,可由变更或注销投资主体的继受主体、清算组、投资人或上级主管单位代位行使相应职权。 (二)代位变更的适用范围 代位变更适用于在临沭县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的变更登记。 (三)代位变更的适用情形 1.因市场主体已经变更或注销导致其分支机构或者其出资 的企业无法正常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由该已经变更或注销市场主体的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或清算组代为办理。 2.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主体已被撤销或者注销导致其管 理或者出资的市场主体难以办理变更等相关登记的,可以由该已被撤销或者注销主体的继受主体或者上级主管单位代为办理。 (四)代位变更的办理程序 1.代位变更申请材料只能通过线下方式提交,可以邮寄提 交,也可以委托办理。除一般申请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清算组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的证明文件材料(能够共享获取的可免于提交)。企业变更或注销的相关决议和文件中,涉及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清算组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签字盖章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材料齐全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有关市场主体变更登 记。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任务落实。市场准入科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登记人员熟练掌握代位变更有关要求,为企业群众提供参考模板、制式文本和帮办代办服务。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对企业代位变更进行宣传解读,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让投资主体明确知晓在变更、注销、退市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三)加强协调沟通。市场准入科要加强对企业登记便利化工作的研究,在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汇报。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15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