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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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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卫发〔2022〕17号 各镇街、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发放高龄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办字(〔2012〕122号)文件精神,近期将针对全县适龄老年人组织开展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为保障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户籍在本县的85周岁以上(1937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老年人。 二、核实统计 1、各镇街、县直各单位负责核实统计户口在本镇街(单位),但未在本县人社局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养老保险的适龄老年人信息。 2、因离休人员自2018年1月起不在人社局发放离休费,不能查到相关信息,需各镇街、县直各单位核实统计离休人员信息(涉及单位见附件1)。 三、填报要求 各镇街、县直各单位要把统计出的符合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条件的老年人信息,如实录入《高龄老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请于5月2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临沭县卫健局老龄健康科。 联系人:李梦茹 联系电话:0539-6239978 临沭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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