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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教体局关于印发《二〇一六年临沭县中小学生春季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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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及驻城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开展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工作,提高我县中小学生竞技体育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3月下旬举办临沭县中小学生春季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规程要求,认真做好竞赛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附:二〇一六年临沭县中小学生春季运动会竞赛规程 临沭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20日 二〇一六年临沭县中小学生春季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临沭县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临沭一中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6年3月30日至4月1日,在临沭一中田径场 四、竞赛分组 (一)田径类 本次比赛设六个组别:男子高中组、女子高中组、男子初中组、女子初中组、男子小学组、女子小学组 (二)阳光体育类 1.健身操 设二个组别:高中组、初中组。 2.跳绳 设三个组别: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 3.踢毽子 设三个组别: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 4.足球 设六个组别:男子高中组、女子高中组、男子初中组、女子初中组、男子小学组、女子小学组。 五、竞赛项目 (一)田径类 1、男子高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1.00米,栏距8.9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铁饼(2kg)、标枪(800g)、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共15项。 2、女子高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距8.5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共15项。 3、男子初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0.915米,栏距8.7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铁饼(1.5kg)、标枪(700g)、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共15项。 4、女子初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栏距8.50米)、跳高、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共14项。 5、男子小学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3kg)共9项。 6、女子小学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垒球共9项。 (二)阳光体育类 1.健身操 高中组:集体徒手操、舞蹈啦啦操(花球)。 初中组:集体徒手操、舞蹈啦啦操(花球)。 2.跳绳 高中组:1分钟10人跳长绳,3分钟10人绕8字跳绳,男子、女子双人1分钟单摇跳,男子、女子单人30秒双摇跳绳。 初中组:1分钟10人跳长绳,3分钟10人绕8字跳绳,男子、女子双人1分钟单摇跳,男子、女子单人30秒双摇跳绳。 小学组:1分钟10人跳长绳,3分钟10人绕8字跳绳,男子、女子双人1分钟单摇跳,男子、女子单人30秒双摇跳绳。 3.踢毽子 高中组:男子、女子单人踢毽,男子、女子双人毽子对踢,男子、女子三人毽子轮踢,混合三人毽子轮踢(两男一女或两女一男)。 初中组:男子、女子单人踢毽,男子、女子双人毽子对踢,男子、女子三人毽子轮踢,混合三人毽子轮踢(两男一女或两女一男)。 小学组:男子、女子单人踢毽,男子、女子双人毽子对踢,男子、女子三人毽子轮踢,混合三人毽子轮踢(两男一女或两女一男)。 4.足球 男子、女子高中组:一分钟颠球、运球绕杆。 男子、女子初中组:一分钟颠球、运球绕杆。 男子、女子小学组:一分钟颠球、运球绕杆。 六、参加办法 (一)田径类 1.每代表队限报总领队1人,教练员2人,高中组男女运动员各8人,初中、小学组男女运动员各6人。 2.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每项每单位限报两人,另可兼报接力。 (二)阳光体育类 1.健身操 每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男生不少于4人)。 2.跳绳 (1)每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各5人。 (2)10人跳长绳、10人绕8字跳绳两项参加人数均为10人,其中2人摇绳(摇绳人员性别不限),8人(上场人员男女不限)跳绳;参加单、双人跳绳项目运动员从以上项目人员中产生,每项每代表队限报2人(对)。 3.踢毽子 (1)每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各5人。 (2)每项每代表队男女各限报2人(对)。 4.足球 (1)每代表团总领队1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各限报1支代表队,每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 (2)每项每代表队男女各限报3人,不得兼报。 七、运动员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有临沭县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经县级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 (二)、各代表队一律不允许弃权,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赛前15天向县教体局写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 (三)县教体局将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除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以及团体名次外,并追究教练员及学校校长的责任,全县通报。 八、竞赛办法 (一)田径类 1、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各赛次的参加者由前一赛次的名次或成绩决定。 3、不足录取名次的比赛,减一录取(高中组不足录取人数的按实有人数录取);只有一人报名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运动员按兼项原则就近改项。 (二)阳光体育类 1.健身操 (1)集体徒手操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11年-2012年普及性健美操评分规则》创编自选套路部分。 (2)集体徒手操:成套动作时间为2分加减10秒(不含提示音)。 (3)舞蹈啦啦操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0-2013年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 (4)舞蹈啦啦操:成套动作时间为2分15秒至2分30秒。 (5)健身操项目各比赛均先进行预赛,预赛成绩列前八名者进行决赛。所有打分项目运动员预赛成绩均不带入决赛,预赛或决赛如成绩并列,则按有关完成分、艺术分、难度分等的顺序取决,高者列前。如仍相同,预赛抽签决定名次,决赛名次并列,下一名次空缺。 (6)参赛队伍不足8队时直接进行决赛,不足3队时作表演赛(不计成绩)。预赛出场顺序赛经抽签决定;决赛出场顺序按预赛名次倒序出场。 2.跳绳 (1)10人跳长绳:绳长10米(绳具可自备,也可使用组委会统一提供的绳具),比赛时间为1分钟。比赛开始前,2人摇绳,8人全部上绳,发令后进行齐跳,8人同时齐跳成功方计数1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成绩并列。比赛中途绳子停止摇动时,可继续比赛,8人未能同时齐跳成功,不计数。 (2)10人绕8字跳绳:2人摇绳(间距3.6米、绳具可自备,也可使用组委会统一提供的绳具),8人依次按8字线路从绳子的一边跳过绳子到另一边,绳子必须过脚,比赛时间为3分钟,以3分钟内通过绳子的累计总人数计成绩,人数多者名次列前,人数相同以失误人数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成绩并列。中途绳子停止摇动时,可继续比赛,跳绳者不能通过绳子,不计数。摇绳者须在听到摇绳信号后,方能摇绳,比赛中途摇绳者不能更换,但可换手。 (3)双人单摇跳绳:比赛时间为1分钟,采用一带一单摇跳形式。一名队员双手摇绳,另一名队员跟跳,两人采用双脚同步跳或双脚交替轮换单摇跳的方法,计算跳过绳的次数。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成绩并列。比赛中途绳子停止摇动时,可继续比赛,然后接着计数。 (4)单人双摇跳绳:比赛时间为30秒,队员两侧手摇绳,双脚同步跳同时摇绳迅速绕身体2周,计跳1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成绩并列。比赛时绳子未完成2周,不计数。比赛中途绳子停止摇动时,可继续比赛,然后接着计数。 (5)单人或双人跳绳比赛场地为长5米、宽5米的平整地面,绳具可自备(赛前需通过组委会统一检验),也可使用组委会统一提供的绳具,由裁判员现场计数。 (6)以上项目各比赛均一次完成,录取前八名。如比成绩次数一样,失误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名次并列,下一名次空缺。 3.踢毽子 (1)比赛用毽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大花毽,高度21厘米—23厘米,重量20克—22克),比赛场地为长5米、宽5米的平整地面。 (2)男子、女子单人踢毽:比赛时间为1分钟,取有效踢毽子的累加次数作为运动员本人的成绩,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成绩并列。比赛中途毽子落地,可继续比赛,然后接着计数。在有效比赛场地内,运动员用膝盖(包括膝盖)以下部位击毽子。同一个部位不能连续击毽,可重复击毽,但必须在其它两个及以上部位轮流击毽后方可再击毽(运动员要用三个合适的部位击毽)。毽子踢起的高度超过毽子本身的高度为一次有效次数,否则将算作失误,但仍可继续踢。 (3)双人毽子对踢:比赛时间为3分钟,比赛时,两名运动员各自持毽,听到发令后,将毽相互踢向对方,再由对方踢回,双方运动员成功接踢毽视为成功一次。如此重复进行,计两人对踢成功次数,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成绩并列。运动员自己可连踢调整,但不计数。出场地外踢毽(包括踩线)视为失误。如中途失误,可重新开始,累计计数。不足二人对踢一轮不计数。 (4)三人毽子轮踢:比赛时间为3分钟,比赛时,由1号队员持毽,听到发令后,1号队员将毽踢向2号队员,2号队员踢向3号队员,3号队员踢向1号队员,1号队员成功接踢毽视为轮踢成功一次。如此重复进行,计三人轮踢成功次数,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成绩并列。必须按顺序踢毽,可自己连踢调整,但不计数。出场地外踢毽(包括踩线)视为失误。如中途失误,必须从1号队员重新开始,不足三人轮踢不计数。 (5)当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时所踢的毽子为无效次数:膝关节以上的任何部位接触,过渡毽子,用手来击打接毽子,毽子在有效区域外,支撑脚部分或全部在有效区域外。故意用手多次接毽子,将被判罚弃权。 (6)以上项目各比赛均一次完成,录取前八名。如比成绩次数一样,失误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名次并列,下一名次空缺。 4.足球 (1)一分钟颠球:每位运动员有1次机会,以1分钟内颠球次数计数;运动员必须在规定区域内(5m×5m)颠球,超出区域即淘汰;听从裁判示意开始比赛,并以裁判计数、公布的颠球数为准;选手颠球时,除手臂(肩膀以下部位)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均可触球,颠球过程中不得触及其它任何障碍物,选手可以玩花式颠球,但仍然以一个计数;如因身边参赛选手越界影响到选手比赛并导致足球落地的,根据裁判指挥,该选手可继续进行比赛,同时累积之前的颠球数。 (2)运球绕杆:起点线和终点线的宽度为10厘米,起点线距离第一根标志杆8米,终点线距离最后一根标志杆8米;6根标志杆间距4米“之”字形排列(如附图所示);球放在起点线上,球动开表,运球者运球依次绕过所有标志杆后,将球在终点线上停稳,停稳瞬间停表,漏过标志杆无成绩;每人2次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为最后成绩。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田径类 高中组各单项均按成绩录取前6名,分别按7、5、4、3、2、1计分;第一名发奖品和证书,2—6名只发证书。初中、小学组各单项均按成绩录取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第一名发奖品和证书,2—8名只发证书。破县最高纪录加10分,同一项目同一运动员不重复计分。 (二)阳光体育类 各单项均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第一名发奖品和证书,二至八名只发证书。健身操、啦啦操按三倍计分。 (三)团体总分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1、团体名次按各代表队运动员在各项目中得分之和排列名次,高中组录取前3名给予奖励;初中录取前10名、小学组录取前11名给予奖励(驻城小学组奖前6名、镇街小学组奖前5名。各组均设田径类、阳光体育类、团体总分三项)。如遇积分相等,以各代表队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2、本次竞赛设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办法另定)。同时团体总分获奖的代表队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代表队须按规定填写“全县中小学生春季田径运动会报名单”、“阳光体育类报名单”并加盖公章,于3月23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同时,各参赛代表队须报一份报名单、一份不超过100字的入场式解说词、并将参赛运动员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用项目+姓名命名)压缩包发lstyjianglei@163.com,。名单一经报出,均不得换人或改项目。 2、各代表队3月29日上午9:00到局合堂教室开领队、教练员会,9:30到局合堂教室开裁判员培训会,3月30日8:00开幕式。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归县教体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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