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
||||||||||||||||||||||||||||||||||||
沭国土资发〔2016〕29号
各国土所、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周洪杰 副组长:刘宪宝 胡怀东 张海英 刘中华 郇恒发 李锦好 成 员:王维民 骆泽山 苏 超 季相卫 段圣秋 王德瑞 杨 东 于文彬 刘祥征 刘贵厚 胡肖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胡怀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组织协调、业务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按职责任务分为综合组、业务协调组、应急保障组、宣传组。 (一)综合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负责,人事科、法规科配合。负责组织中心人员的学习培训、窗口设置,完成各类不动产登记流程的优化再造,与其他各组搞好协调配合,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开展。 (二)业务协调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地籍所、储备中心、执法监察大队、测绘地理信息局、信息中心、土地利用科、法规科配合。负责为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提供各类数据信息、技术政策支持,及时与房产、林业部门衔接做好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三)应急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牵头,人事科、财务科配合。负责印刷各类手册、服务指南,刻制印章,购买工作需要的各类办公设备和用品,负责为技术支持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负责与县编办对接,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内设科室和人员岗位设置审批。根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服务规范的要求,成立临沭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委员会,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四)宣传组。由局办公室牵头,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负责与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宣传部门对接,发布不动产统一登记公告,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宣传和引导,营造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的舆论氛围。
临沭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11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