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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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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国土资发〔2018〕18号 各国土所、各科室: 现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9月30日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办法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临国土资发〔2017〕76号),结合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1、考评工作由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2、考评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分类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 3、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纳入年终考核和精神文明考核体系。 二、考评对象:各科室、各基层所 三、考评内容 (一)法治实践(20分) 1.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要听证,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记4分) 2、建立并实施普法先行制度。在推动阶段性重点工作之前,首先帮助群众理解相关国土资源政策。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和相关政策要求。(记6分) 3、严格落实“谁作为谁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落实《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完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答辩内部工作机制。(记5分)。 4.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记5分) (二)法治载体建设(45分) 1.积极开展“双基”建设工程。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中学法、学会在工作中普法,将本科室、站所的工作流程和法律法规形成明白纸,将国土资源知识随时展现给服务对象,在工作中,措施具体,落实到位,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记5分) 2.扎实开展三项试点工程。积极探索“国土资源法治工作实践基地”试点经验。(进度要求:2018年,各基层所选择一个行政村作为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初步推开;2020年底,每个乡镇要有1-2个行政村建立“国土资源法治工作实践基地”。) (记8分)。扎实开展“法治工作室”建设。(进度要求:各基层所要建立法治工作室,并制定专人负责法律宣传、解释、答复)。(记7分)。 3.积极推进“四个一百”工程。设立社区(村居)国土资源法治宣传专栏。国土资源法治宣传专栏要求标志明显,内容更换及时,设施干净整洁。(进度要求:2018年底,各基层所至少要在1个以上社区或行政村设立国土资源法治宣传专栏;2019年底,所有镇所在地和60%的社区或行政村设立国土资源法治宣传专栏;2020年底,90%以上社区或行政村设立国土资源法治宣传专栏。)(记5分)。开设国土资源法治课堂。要紧贴教学实际,注重学生特点,形式多样,确保实效。(进度要求:2018年底,各基层所要在所在地10%中小学开设国土资源法治课堂;2019年底,要在所在地60%的中小学开设国土资源法治课堂;2020年底,要在所在地90%以上的中小学开设国土资源法治课堂。)(记5分)。开展国土资源法治宣讲工作。各基层所每年根据年度重大工作和普法重点任务,专题安排国土资源法治宣讲不少于两场。(记5分)。制作国土资源普法作品。各基层所每年根据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普法需要,积极制作1-2种如漫画、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国土普法宣传产品,并进行宣传。(记5分) 4.媒体平台利用。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设普法专题等,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发挥好微信、微博、论坛、远程教育等新媒体在普法活动中的作用。(记5分) (三)日常普法宣传(35分) 1.方案计划。制定普法责任制落实方案和年度计划,对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要有具体年度推进措施和任务分解方案(记3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于当年报送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记3分)。 2.学法考法。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制度(记2分);科室、站所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记4分)。定期组织法治研讨、以案释法等(记3分)。积极组织参加网上学法和考试活动,参考率100%,优秀率(90分以上)不少于90%。(记5分) 3.法律六进。各基层所每年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有计划有组织地集中开展不少于3次“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活动(记6分)。创新普法载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日常法治宣传教育(记3分)。建立国土资源咨询员制度,做到人员、职责、场所、制度、保障到位,进度稳妥,作用明显。(工作要求:2018年底各基层所在本辖区所有行政村建立咨询员制度,实现咨询员到位)。(记6分) (四)加分事项 1.以创新性方式开展普法工作,先进经验在中央和省部、市、县级媒体上发表。(记3-6分) 2、单位或个人在政府普法领导机构或国土资源系统组织的法治宣传中受到表彰或嘉奖。(记2-4分) 3、打造国土资源普法示范点被部、省、市、县级命名的。(记4-7分) 四、考评方式、档次 (一)考评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群众测评、现场考察相结合等形式进行,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工作实绩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等方法,并征求当地普法部门的意见。 (二)考评档次 考评档次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分及以上)、不合格(70分以下)三类。 (三)考评结果的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本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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