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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mzj/2022-000024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3-04
 成文日期  2019-03-0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民字〔2020〕10号
 标题  临沭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mzj/2022-0000240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3-04
成文日期: 2019-03-0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通知

沭民字〔2020〕10号


各镇街民政办:

为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村级民主管理中的引导约束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以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为基础,以提升村级民主管理为抓手,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继承和发扬乡村文化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时代新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通过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内容更加丰富具体,村民权利和义务更加规范,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全县第十二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围绕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充实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相关内容,引导广大村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城乡社区治理等工作。

(一)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会议根据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通过的实行村民自治的综合性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村民在自治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村民的知情权、参与

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权利;村民遵纪守法、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义务。

2.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相互关系、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职权和会议制度;村民小组的划分和村民小组组长的产生办法和职责;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的设立及职权。

3.村集体经济管理、土地管理、承包费的收取使用、生产管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管理、公共秩序、村级档案管理。

4.科技文化教育、法制道德教育、移风易俗、扫黑除恶、反

对邪教和封建迷信。

5.社会治安、婚姻家庭、敬老助残、计划生育、邻里关系。

6.村民会议认为应当规范的其他内容。

(二)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村规民约是村民会议根据国家

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的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方面。如封山育林、护山护林、保护水

利设施、合理用水、禁止乱放家禽、牲畜,禁止乱停乱放、乱砍滥伐,保护生态环境等。

2.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如遵纪守法、不偷盗、不赌博、不吸

毒、不打架斗殴,抵制和防范邪教,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等。

3.履行法律义务方面。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服兵役,实行计

划生育,爱护公物、爱护集体财产、保障子女义务教育、赡养老人、扶贫济困、尊重妇女及其他应尽的社会义务等。

4.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如讲文明、讲卫生,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推动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

5.扫黑除恶方面。如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抵制黑恶势力、“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干扰破坏村民自治和生产生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6.乡村振兴方面。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

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个字”总要求, 引导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如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等。

7.扶贫开发方面。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齐鲁优

秀传统文化,尊老养老、扶贫济困,积极参与并监督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

8.村民会议认为应当规范的其他内容。

三、修订步骤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或修订,一般要经过以下几

个步骤:

(一)调查研究。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针对需要

解决的实际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与本村建设和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入户或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并成立修订小组。

(二)拟定草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小组起草村民

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内容,经进一步征求多方意见建议后形成修订草案。

(三)合法性审查。村民委员会及时将修订草案报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合法性审查。修订内容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的,或者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镇街政府应依法进行修正。

(四)村民会议表决。组织召开村民会议,修订小组作起草说明后,提交村民会议表决。村民会议应当达到法定参加人数,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五)公布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草案经村民

会议表决通过后,应及时向村民公布,同时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民政办要及时向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报并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修订内容合法、程序合规。2019年3月份,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2019年4月份,完成村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工作。

(二)抓好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及广大村民的依法治村理念,为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要加强对所辖村(农村社区)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内容合法性审查,凡是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的,依法责令改正。对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证明是错误的或者是不适当的,要及时修正;过时的、失去意义的要删去;应纳入的内容,要及时补充。

(四)及时总结推广。要广泛开展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征集展示活动,做好优秀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加强村级档案建设和理论研究。

城市社区居民公约的修订,参照本通知执行。

请各镇街民政办于2019年3月26日前、4月26前,分别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临沭县民政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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