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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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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民字〔2019〕7号 各镇街: 2019年是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临民[2019]7号)及县委、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履行好民政部门兜底一批的重要职责,现就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摸底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重点对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以及因病、因残等支出较大的贫困人口开展摸底排查。 二、排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对接数据(2月11日-2月15日) 扶贫部门负责提供国扶系统中贫困人口(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致贫原因、家庭收入)信息,民政部门负责进行信息比对,筛查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以及因病、因残等支出较大但未纳入低保、特困范围的贫困人口名单。 (二)安排部署、组织排查(2月18日-4月18日) 根据筛查出未纳入低保、特困范围的贫困人口名单,民政部门组织镇街逐户核实家庭经济状况,通知初审合格的贫困人口填写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申请书,授权审批机关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同时对不符合任何社会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逐户写明原因。 (三)汇总、上报数据(4月19日-4月25日) 各镇街民政部门要将摸底排查名单和需核对名单汇总后,于4月23日前经镇街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汇总后,于4月25日前上报市民政局 三、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兜底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制度安排,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手段,是解决深度贫困问题的必须举措。各镇街民政、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摸底排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摸底排查工作台帐,明确主体责任,健全推进机制,齐心协力抓落实,确保通过排查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发挥低保、特困政策在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稳定脱贫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遭遇急难性、突发性事件的造成暂时家庭困难的积极作用。 二要做好政策落实。此次摸底排查工作,要认真按照《贯彻落实鲁民〔2018〕87号文件在脱贫攻坚行动中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做好政策的贯彻落实。排查结束后,仍要按照定期复核的要求,做好动态调整工作。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对人均收入仍超出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三个月的渐退期,既要加强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也要保持政策定力,防止一兜了之。 三要转变工作作风。各镇街要结合摸底排查工作继续开展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中,各级民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和服务意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政策规定,决不允许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注意方式方法,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特别是对被取消低保待遇的,要给他们讲清道理、说明情况,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将工作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做好制度完善、机制健全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奉献民政力量。 临沭县民政局 临沭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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