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部门文件>>正文
 索引号  linshuxianxzspzxbgs/2022-000020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19-05-20
 成文日期  2019-05-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审服字〔2019〕1号
 标题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1)-(5)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xzspzxbgs/2022-0000205
发布机构: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5-20
成文日期: 2019-05-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1)-(5)的通知

沭审服字〔2019〕1号


各科室,各窗口:

根据《中共临沭县委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沭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沭发〔2019〕1号)和《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1)-(5)的通知》(沭政办字〔2019〕20号),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1)-(5)已经制发并于5月16日启用。为加强管理、规范使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使用范围

按照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定”方案:

投资规划科办理审批业务使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1)”;

工程许可科办理审批业务使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2)”;

市场准入科办理审批业务使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3)”;

涉农事务科办理审批业务使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4)”;

社会事务科办理审批业务使用“临沭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5)”。

二、严格管理使用

行政审批专用章要按照法定流程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规定,严格规范使用。不得跨科室、跨业务交叉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三、统一启用时间

各行政审批专用章自2019年5月20日起,统一在行政审批业务办理中使用,同时不再使用原审批印章。


附:印模

投资规划科 印模 工程许可科 印模

市场准入科 印模 涉农事务科 印模

社会事务科 印模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5月20日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