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部门文件>>正文
 索引号  linshuxianjtysj/2022-000014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17-06-20
 成文日期  2017-06-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交政字〔2017〕39号
 标题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jtysj/2022-0000147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6-20
成文日期: 2017-06-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沭交政字〔2017〕39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精神,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指导意见》(鲁安发〔2017〕19号)和省厅《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鲁交安全〔2017〕6号)市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临交便字〔2017〕53号)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把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行动安排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10日—20日)。各科室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并于6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局安监科。

(二)集中排查治理阶段(6月21日—8月20日)。各科室单位要根据制定的行动方案内容,结合《大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挂牌督办,切实把风险有效防控在事前,隐患根治在一线。各科室单位要将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每周五9:00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局安监科。

(三)检查督导阶段(8月21日—9月15日)。市局、县局将安排检查组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通报反面典型,切实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控体系。攻坚行动结束后,各科室单位请于2017年10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县局安监科。

三、治理重点

(一)切实加强道路水路客运安全整治

1.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所有道路客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道路客运企业。重点检查客运企业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情况,加大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升驾驶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严格检查汽车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和客车安全例检与出站检查制度情况;严厉打击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全面检查客运企业落实动态监控制度情况,严肃查处动态监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企业。

2.要严格检查危险品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进一步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理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及其他人员工作职责,严格履行对企业所属人员、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管理制度;着重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全面检查停车场安全防护、环境防护和消防防护设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3.针对船舶超载超员,恶劣天气、低水位、洪水位限制开航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船员实际操作能力、船舶救生装备、应急反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客船的安全监管监控;全面推进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严格治理内河客渡船改建、渡船超载、违章冒险航行、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的配备不齐全、渡船未在显著位置标注船舶乘客定额标牌等行为,坚决杜绝渡运船舶带“病”运营、非法渡运。

4.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防御性驾驶能力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对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应急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杜绝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投入运营。

(二)切实加强公路安保和“双超”安全整治

1.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桥隧安全管理,要强化公路桥梁、隧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运行监管,加强危桥和隐患隧道整治,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桥梁、隧道坚决封闭。

2.大力开展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强化对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执法检查;要按照职责分工、规定流程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扎实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切实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

(三)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建设施工安全整治

公路工程建设要重点检查高边坡施工和爆破作业,桥梁工程的围堰施工、墩柱施工、梁板施工、拱桥施工、挂篮施工、支架作业、模板作业和起重作业,隧道工程的洞口边、仰坡施工、洞内施工、瓦斯隧道施工和防火防爆等安全生产关键环节;水运工程建设要重点检查驻地建设,桩基施工,深基坑开挖及支护等安全生产关键环节;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或临时用电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汲取“6.5”“6.6”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交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分工,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与“大快严”集中行动、“两体系”建设、“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全面落实“五个一”要求。一要制定一个具体行动方案。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二要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着力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三要开展一次大检查行动。结合《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四要问责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挂牌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重大安全问题久拖不决,重大隐患长期不能解决的,将进行问责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要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结合近期发生的事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

(三)严格监督检查。以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以“两体系”建设标准为主要检查内容,坚持“重典治乱”,强力推进“一重点、全覆盖”式专项检查。各级各单位要按照省厅《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适时组织暗访抽查活动。要坚持检查不留情面,排查不留空白,整改不遗余力;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确保检查效果。交通企业要不间断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逐一销号,落实到人,坚决防范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于在这次攻坚治理行动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严不实的单位,市局将进行通报;对于影响生产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严肃处理。

(四)加快“两体系”建设。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县府部署,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依法对标达标,引导标杆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五)加强汛期安全和应急救援。目前已经进入汛期,高温、暴雨、雷电等灾害性天气增多,事故易发多发。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管理机构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做好抢修保通、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工作。严格落实船舶管理有关规定,强化汛期内陆水域现场监管,加强渡口的安全管理。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水平。

(六)强化信息报送。为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确保两个“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及时总结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各单位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每周五9:00前,请将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局安监科,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随时报送。

请各科室单位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于6月17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局安监科。

联系人:臧家星,邮箱:ls_6091380@163.com。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