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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jtysj/2022-000014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17-02-24
 成文日期  2017-02-2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交政字〔2017〕13号
 标题  关于印发《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jtysj/2022-0000143
发布机构: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2-24
成文日期: 2017-02-2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关于印发《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沭交政字〔2017〕13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2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11月召开的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优化道路运输环境,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进一步整顿货运市场经营秩序,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二)货车非法改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三、工作安排

结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与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同步推进,重点加大夜间执法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28日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为专项整治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卸载和处罚,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二)加强道路查纠。加强对货车的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的,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能够当场恢复的,当场监督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处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重点审核,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作为运输企业诚信考核的依据。对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三)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以超限检测站等执法站点为依托,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治超检测站接受检测,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责令当事人自行采取卸载等措施,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

(四)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违法超限超载案件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应将案件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成立执法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县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范围,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整治责任。要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措施上要敢于创新,在形式上要多元化,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按照各自责任共同完成联合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检查督导。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守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固化协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实践情况,进一步深化两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加强和创新公路执法管理,着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重点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加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读,充分认识调整和规范治超标准的重要意义。要利用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限超载突出违法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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