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
沭交政字〔2018〕29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我局共收到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的建议和提案3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4件,政协提案12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既是提高行政效能,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有效途径,也是人民政府尊重代表、委员权利,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履行执政为民职责的重要体现。为做好我局办理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真正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成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度,做好督查落实,推动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规定,提高办理质量 (一)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规范办理程序,认真解决建议、议案提出的问题。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对建议和提案逐件分析,研究办理措施,落实责任,实事求是,认真负责,集中时间和力量,早办、快办、办好,尽可能解决实际问题,让代表、委员满意。 (二)各相关承办科室、单位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交分管领导审阅后于5月10日前发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lsxjtjbgs@126.com),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协办件必须于4月28日前报送。 (三)工作安排 (1)3月下旬-4月上旬,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的办理方案,对所有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进行深入研究讨论,明确初步的承办意见,并召集相关办理科室人员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 (2)4月上旬-4月下旬,相关承办科室、单位根据各自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写出初步答复函并报分管领导审阅。 (3)5月1日-5月20日,各科室将分管领导审阅后的答复意见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并拟出正式答复意见报主要领导审阅。 (4)5月20日-5月31日,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书面和面对面答复,并征求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意见,同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并将办理情况按照要求分类。 (5)6月份,将办理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三、及时督办,提升办理效果 建立跟踪督办、落实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进行一次督查,对办理迟缓或质量低劣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办复率、面对面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2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