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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13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6-12-01
 成文日期  2016-12-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住建发〔2016〕35号
 标题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136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6-12-01
成文日期: 2016-12-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沭住建发〔2016〕35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的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冬季施工措施,预防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冬季建筑施工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充分认识冬期气候条件对建筑施工的重大影响和危害,高度重视冬期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大对冬期施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好现场人员的冬期施工措施教育培训,坚决杜绝盲目乐观和侥幸思想。要结合本企业、本工地实际,切实保证冬期施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是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的责任主体,各方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负全责,各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对生产和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全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将冬期建筑施工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冬期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和气象资料,编制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施工。

1、对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的钢筋制作加工和混凝土配制、拌合、运输、浇筑、养护等重点工序进行重点监控,严格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环节的质量控制,加强混凝土保温、测温和养护工作;避开低温时段浇注混凝土,原则上在气象台发布寒潮预警时不得进行混凝土作业;冬季混凝土施工应严格控制好板面上荷时间,板面上人放线时间不得早于混凝土终凝后24小时,板面吊运模板、钢筋等材料及侧模拆除时间不得早于混凝土终凝后48小时,严禁在板面强度不足的情况下提前上人上料;拆模应有申请并附有关回弹数据和测温记录,无建设、监理方审批的一律不得拆模,且拆模后及时用塑料薄膜进行保湿、毛毡保温养护,能确保混凝土强度在混凝土温度降至0℃前,达到受冻临界强度;混凝土模板在满足正常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冬季施工时宜多配置一层周转模板,模板外侧宜覆盖保温板;施工现场混凝土泵管应用毛毡包裹并用铁丝扎牢;现场浇灌混凝土前应做好充足的施工准备,砼在浇筑前必须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采用快铺料、快振捣及时覆盖的快速施工法,混凝土浇筑时入模温度不应小于5度,混凝土应防风防失水,浇筑后宜覆膜并加毛毡或草垫养护,楼板下部开敞空间采用毡布或彩条布进行防风遮挡,严禁使用潮湿的保温材料覆盖养护。

2、钢筋工程雪天或施焊现场风速超过三级风焊接时,应采取遮蔽措施,焊接后未冷却的接头应避免碰到冰雪;热轧钢筋负温闪光对焊,钢筋端面比较平整时宜采用预热-闪光焊,端面不平整时宜采用闪光-预热-闪光焊;钢筋负温电弧焊宜采取分层控温施焊,可根据钢筋牌号、直径、接头形式和焊接位置选择焊条和焊接电流,焊接时应采取防止产生过热、烧伤、咬肉和裂缝等措施,焊接前焊条应经烘干,搭接接头的焊缝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焊缝宽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70%;钢筋负温电渣压力焊,焊接前,应进行现场负温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经检验满足要求后方可正式作业 ,焊剂应存放于干燥库房内,在使用前经250℃~300℃烘焙2小时以上;遇下雪天绑扎钢筋,绑好钢筋的部分应加盖塑料布,减少积雪清理难度;负温天气严禁用冷水冲洗钢筋和模板,应提前做好清理工作并教育职工不要乱丢垃圾。

3、冬季的砌筑工程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应有防冻保护措施,不具备保护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准施工。砖、砌块在砌筑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不得使用遭水浸和受冻后表面结冰、污染的砖或砌块,严禁砌筑前砌块浇水湿润;砂浆稠度宜较常温适当增大,且不得二次加水调整砂浆和易性;砌筑间歇期间,宜及时在砌体表面进行保护性覆盖,砌体面层不得留有砂浆,继续砌筑前,应将砌体表面清理干净;砌体工程宜选用外加剂法进行施工,对绝缘、装饰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采用其他方法;施工日记中应记录大气温度、暖棚内温度、砌筑时砂浆温度、外加剂掺量等有关资料;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设一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验转入常温28天的强度。

4、节能工程、屋面防水、外墙装饰及饰面、室内外抹灰、地面砖、涂料等湿作业不宜冬季施工。如确需施工,应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有关规定。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冬期施工最低温度不应低于-5℃,屋面保温工程施工采用水泥、石灰等胶结材料胶结应不低于5℃,室内抹灰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施工前应采取可靠挡风措施,并将墙体基层表面的冰、雪、霜等清理干净。

三、认真履行质量检查职责

监理单位要对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应责令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应及时向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坚决杜绝因气温骤降引发工程质量问题。

1、应检查外加剂质量及掺量;外加剂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参数检查水、骨料、外加剂溶液和混凝土出机、浇筑、起始养护时的温度;

3、应检查混凝土从入模到拆除保温层或保温模板期间的温度;

4、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原材料、搅拌、运愉过程中的温度及混凝土质量检查应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并应将记录资料提供给施工单位。

5、应检查混凝土表面是否受冻、粘连、收缩裂缝,边角是否脱落,施工缝处有无受冻痕迹;

6、应检查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养护条件是否与结构实体相一致;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采取以下冬季施工措施

1、冬期施工混凝土配合比中水泥用量不宜小于280公斤每立方米,水胶比不应大于0.5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试验室试配结果宜适量添加防冻剂或复合型早强剂,冬季混凝土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2、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分站应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不得采购国家和本市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得采购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水泥、外加剂,不宜采用对人有毒、有害的外加剂品种,外加剂供应商必须随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及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等必要质量证明文件。通过第三方采购混凝土原材料的,应当向原材料生产厂家核实第三方(委托)销售的有关信息,确保采购渠道真实、合法;室外临时堆场的砂石料严禁使用,严禁使用结冰成块的砂子,严禁使用冰水作拌合用水;

3、混凝土搅拌楼宜有防风保温措施,混凝土运输罐车应覆盖保温材料,未进行保温的罐车严禁使用;冬季混凝土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4、预拌混凝土企业在正常生产期间应定期把相关原材送相应检测机构进行第三方检测,水泥、砂石料一周一次,配合比、外加剂、掺合料一月一次。

5、冬期施工混凝土试验配合比应到质监站进行存档备案。

五、按规定编制越冬维护方案

冬季暂停施工的新建工程、跨年度工程以及停缓建工程,在入冬前均应编制越冬维护方案,越冬工程保温维护应就地取材,门窗洞口楼梯间尽量封闭,施工场地和建筑物周围应做好排水,地基和基础不得被水浸泡。施工单位一定要与监理单位共同对已完成工程部位进入冬季施工前进行检验评定,做好记录,存入工程档案。

六、及时上报冬季施工方案或停工报告

当前尚在施工的项目部应上报冬季施工计划和冬季施工方案,后续停止施工的应及时上报停工报告;已停止施工的应上报停工报告和越冬维护方案。以上方案一式两份,于2016年12月10日前报县质监站,未及时上报的将采取停工措施。

七、严格督查,确保冬期施工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建设和监理单位要组织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检查,严格检查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的落实,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措施,督促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各施工企业要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部要加大管理力度,对一些易发重大事故区域,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制,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县住建局近期将组织开展全县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并随机进入施工现场检查,对行动迟缓,自查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坚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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