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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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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发〔2016〕34号 局属各单位、各建筑业企业、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全面做好2016年全县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安全工作,根据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临建安发〔2016〕1号)要求,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经研究,特制定《2016年全县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1日 2016年全县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2016年全县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消除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燃气、园林等各类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临建安发〔2016〕1号)要求,结合临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系统动员,多方联动,全面防治住建系统火灾隐患,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冬春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以落实有关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管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燃气、园林等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有效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1、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方面 (1)在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履行职责,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掌握使用灭火器材和设施技能,是否掌握灭火、救护及逃生等知识。 (3)在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场地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储等功能区是否相对独立设置,其燃烧等级是否达到A级要求。 (4)在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是否有效配置灭火器、消防桶等器材和设施;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是否实行了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置专门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 (5)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劳动密集型企业施工现场及员工宿舍区用电、防火情况,重点检查临建房屋所用材料阻燃情况以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6)装饰装修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是否健全消防检查制度,是否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明火作业时,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是否独立且隔绝储存使用;明火作业区内是否从事油漆等易挥发性气体的作业;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储罐、堆料是否布局合理并设置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安全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标识醒目。 2、燃气方面 (1)检查场站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管道燃气企业场地各项安全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安装泄露报警装置;是否制定并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避免出现“跑冒滴漏”引发火灾。 (2)检查燃气管道防火落实情况。是否定期巡查管道、构筑物、调压设备,确保安全运行;燃气管道是否与其它管道、构筑物、建筑物保持安全防火安全距离,燃气管道沿线是否堆有杂草、柴堆等可燃物体;是否有燃气管道裸露在外,存在容易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燃气管道是否存在容易被外力冲击碰撞的危险,容易引起接口处松动泄露而导致火灾的情况。 (3)检查户内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用户的燃气软管是否脱落老化,是否按照规定定期更换;是否有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的违规行为;是否在使用燃气灶时存在无人照看的情况;是否存在用户户内设施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等问题。 (4)检查液化经营站点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液化气供应站是否符合消防防火标准要求;日常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在灌装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是否存在违规非法倒气现象;是否存在使用过期、损坏钢瓶情况。 (5)检查餐饮业液化气使用情况。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使用超期气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气瓶,是否使用报废气瓶,以及翻新改装气瓶等行为;液化气瓶是否放置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气瓶与燃具的间距、气瓶与散热器的间距、气瓶使用前后是否检漏;燃气器具连接部位采用软管是否为专用橡胶软管或不锈钢波纹软管以及软管是否老化,管道连接是否采用压紧螺帽或管卡固定,燃气引入管是否穿过易燃易爆品区等情况;消防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园林方面 (1)对公园、广场、道路绿化等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公园、广场、道路绿化的周边工地、垃圾箱及指定的烧纸地点火灾隐患控制情况,周边杂草、死树等可燃物清理情况。 (2)落实园林消防安全制度情况。是否妥善做好消防器材准备;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各路段、公园管理单位是否做好灭火器、消防水源等贮备工作,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情况;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远离火源并妥善管理。 (二)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重要节日消防宣传活动。针对冬春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充分借助“119”消防宣传月、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2、广泛开展消防培训。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培训,组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教育培训;要精心准备,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切实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春节期间工地留守人员以及春节后新聘人员的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时传授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住建系统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抽查,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成效,不走过场。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细化检查内容,突出检查重点,立即组织一次冬春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不漏隐患,不留死角。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专人跟踪及时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落实到位。 (三)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各单位、各企业要对具有易发重大火灾事故区域,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责任、制度、规定落实到实处,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及时反馈。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信息反馈,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在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报告情况,稳妥做好舆情应对;要及时总结工作,推广好经验带动工作迈上新台阶。各单位自11月起,每月20日前将当月开展情况报送临沭安监站(邮箱lsajz6212651@163.com),2017年3月20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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