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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mzj/2022-000022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8-01-05
 成文日期  2018-01-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民字〔2018〕1号
 标题  临沭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mzj/2022-0000226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1-05
成文日期: 2018-01-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沭民字〔2018〕1号

为有效治理和预防民政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动我县民政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民[2017]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加强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为主题,立足民政工作职责,开展民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问题的清理排查,对民政领域违规问题的政策进行界定把关,督促指导涉及民政公共服务的单位开展“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开展微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民政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管理服务到位,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二、治理重点

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治理:

(一)干部作风问题。涉及服务群众的机关科室、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生冷硬推,为官不为,推诿扯皮,工作不实,应付了事,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二)民政资金问题。对社会救助资金、优抚资金、救灾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分配管理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受贿,缺乏有效监督等“微腐败”问题;

(三)公示公开问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理解片面不深入,低保公示栏公示期短、公示内容不完整、公示内容不更新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8年1月至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推进,把专项治理贯穿始终。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至1月31日)

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民政办、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领导小组备案。

通过动员部署、学习讨论、开设专栏等形式,加强思想引领和宣传引导,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微腐败问题”专线治理行动的紧迫性、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加强舆论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治理活动,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自查自纠阶段(2月1日至4月30日)

各镇街民政办、县直有关部门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受灾人员、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孤儿和困境儿童进行全员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退出。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对排查出的问题,各镇街民政办、县直有关部门要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同时坚持动态排查和台账管理交叉推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登记、及时办理。要加强部门联动,梳理自查阶段发现的“微腐败”问题线索,及时将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部门。2018年4月30日前各镇街民政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形成自查自纠报告,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民政局。

(三)集中查处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要进行重点督办。建立督导抽查机制,重点抽查督办件办理情况,对于未按期办结的进行批评,切实提高督办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同时县民政局要派出督查小组,对镇街民政、县直有关部门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采取入户调查随机暗访、查阅档案资料、查看公示栏、查看资金发放记录等方式,查找民政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发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加大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隐患,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监管办法,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预防惩治民政领域“微腐败”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县民政局“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定期研究,持续督导,强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调督导,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治理日常各项工作。

(二)坚持统筹推进,形成整体合力。镇街民政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深度融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做到上下联动,协调推进。

(三)深化督促指导,务求工作实效。结合“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定期报告、分级调度、明察暗访、公开曝光等制度,加强对落实责任、自查自纠、问题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零报告的,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四)落实理论学习,营造正向氛围。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规矩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讲四有”。基层党组织要履行政治责任,发挥政治功能,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和开展情况,加大对“微腐败”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作用。

附:全县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临沭县民政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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