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沭住建发〔2016〕28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建设、施工、市政、燃气企业,各监理单位: “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县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住建系统实际,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单位要针对国庆长假的特点,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安全生产实名制管理和领导干部包企业、包工地、包镇街的要求,全面落实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燃气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节前组织开展本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住建系统“大快严”集中行动和“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国庆节期间各行业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当前开展“大快严”专项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经营场所易发生事故的重要环节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深基坑开挖、临时用电、外脚手架搭设和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及市政、燃气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节日期间的工程巡查计划,安排专业人员,对重点工地、重点环节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不出问题。 三、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禁盲目抢赶工期 建设、监理、施工、市政、燃气等单位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工作计划,严禁盲目赶工、抢工。在节假日期间,确需继续施工的工程,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应坚守岗位,施工现场应做好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做好脚手架、楼层临边、预留洞口等处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和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基坑开挖、起重机械操作、市政燃气开挖和管道施工等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节的监控,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措施落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各建筑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深入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地进行抽查巡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存在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将有关问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县给予通报;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较坏影响的,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建立健全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单位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并安排专人昼夜值班,了解掌握安全情况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县住建局值班电话:0539-6212254。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9日 |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