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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民政局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政府采购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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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民字〔2016〕27号 县财政局: 根据《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民〔2016〕63号)要求,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保障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我局将在近期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先期对享受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和入住享受政府运营补贴的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进行评估。 根据通知要求,评估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工作。另根据《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老龄工作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临民〔2016〕70号),评估经费通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老年人保障、养老服务业等方面的资金统筹解决。经统计,我县现有困难失能老人723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老人约400人,入住政府补贴养老机构老人202人。根据测算,城区、各乡镇集中评估和需要提供上门评估服务的老人评估费分别为每人40元、45元和50元,总费用约为65000元,低于2016年度挂网招标资金要求。 经过前期综合考查,拟推荐临沂市慈济养老服务评估中心负责该项工作。该中心具备社会组织法人资格,可独立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及运营情况评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经民政部门授权的养老服务相关评估工作,符合通知要求开展能力评估社会机构所具备的条件。 临沭县民政局 201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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