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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12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6-06-17
 成文日期  2016-06-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住建发〔2016〕23号
 标题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暨春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125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6-17
成文日期: 2016-06-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暨春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

沭住建发〔2016〕23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县住建局组织施工科、法制督查科、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抗震办等科室、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15天的时间,开展了2016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暨春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对全县的在建工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共检查在建工地32个,下发质量方面《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提出整改问题78条,对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7个工地责令停工整改;下发安全方面《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7份,提出整改问题135条,对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1个工地《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6个在建工程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立案调查。

(一)在建工程质量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参建单位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能较好地履行自身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较好的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行为比较规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够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相应的质量责任;大部分施工单位按要求编制有针对性的、并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有较完善的工序验收制度;现场检查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性检验资料基本齐全,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但是,通过检查仍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规范。

一是部分建设单位法律意识不强,未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的违规行为。诸如: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图未审查就进行施工,施工图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不重新报审等问题。

二是施工单位存在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项目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和人证不符的问题。个别单位未能按照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地方性法规进行施工;部分施工现场还存在操作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规范配备不齐,对规范、标准的掌握不够等问题;个别项目部存在未严格按图施工,图纸变更未有设计确认等问题;个别施工现场仍然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箱。

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和人员存在问题。普遍存在监理人员人证不符,总监不在现场,监理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未及时下达监理指令,发现重大问题不及时上报;部分监理人员存在技术水平较差、责任心差,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缺乏控制措施,对原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把关不严,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未书面通知撤出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未严格履行旁站职责。

四是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存在问题。普遍存在技术文件前后矛盾,不符合规范要求,不按要求执行执业人员签章制度,不认真履行职责,随意盖章签字等问题。

2、工程实体质量存在问题。

一是混凝土分项工程存在问题。砼构件几何尺寸不规则,砼构件有跑模、漏浆、烂根、蜂窝、麻面、夹渣等现象。上下层混凝土构件间接茬质量较差,楼梯未按规定于三分之一梯段处接茬;后浇带未完全按照图纸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处置;部分施工企业对混凝土结构存在的严重质量缺陷在监理未下达监理指令的情况下随意修补;

二是钢筋分项工程存在问题。个别钢筋原材不合格,箍筋或柱梁弯头部位平直段长度不足,闪光对焊未限定使用位置随意使用,钢筋电渣压力焊对接不同心,搭接焊焊缝不饱满夹渣咬肉,焊条与母材不匹配,应优先采用机械连接接头的未采用,钢筋马镫采用水泥马镫不符合要求,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不到位,工程作业面钢筋成品保护差;

三是砌体分项工程存在问题。应设构造柱或圈梁的部位未设置,特别是:大于2.1米门窗洞口两侧应设构造柱的未设、墙高超过4米应设构造圈梁的未设、部分大于0.3米的洞口顶部未设过梁,且对二次结构施工重视程度不足混凝土浇筑质量差。个别填充墙所用砌块质量较差,使用时沉伏期不符要求,填充墙砌体组砌方法不正确、灰缝厚度不均匀、饱满度差、存在通缝透明缝等缺陷、门窗洞口固定块设置不规范、构造柱;

四是模板分项工程存在问题。阳台栏板和车库顶板悬挑部位、后浇带两侧支撑不足,个别工地模板翻模次数过多,模板损坏较严重,拼缝不严,导致砼构件跑浆、漏浆。

五是防治工程质量常见质量问题不到位。如楼面钢筋四角未设放射筋,窗台无压顶圈梁,填充墙与不同基体材料相交处未挂设钢丝网片,水电配管的布设固定不到位、防水圈梁不交圈等均未按照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去做。

3、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不齐全。

部分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存在问题。多为示范版本,缺乏针对性,内容不齐全,与工程实际不吻合,不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和监理工作。部分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分户验收记录等过程控制资料与实际工程施工进度不符,内容千篇一律、不真实。部分工程现场不能提供完整的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及复试报告,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不严格,坍落度试验记录不真实等。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未复核确认,施工监测资料不齐全,部分资料不真实,验收记录有代签现象。部分施工和监理资料未按规定盖章,所用的监理项目部章无效。个别工地无法提供监理资料。

(二)在建工程安全情况

1、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企业在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过程中,只停留在书面上,没有真正落实到施工过程中。有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不能满足要求,个别工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对挂靠的施工队伍疏于管理。

二是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不完善。主要表现为:部分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个别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安全技术交底不能根据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环境进行,可操作性、针对性差;安全检查制度不健全,缺少相应的检查记录;各类检测验收记录收集不及时,验收数据不真实。

2、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施工现场与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有一定差距。有的临建设施简陋,办公设施不全,有的施工现场道路未全部硬化,个别施工现场以抛洒石硝砂子应付了事;扬尘治理方面,工地达不到6个100%(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蓬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和一个摄像头的要求,主要存在进出口道路硬化长度不足,日常洒水保洁不及时,车辆冲洗不及时,裸土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少数工地现场管理混乱,场地未进行分区,各种材料乱堆乱放,缺少相应的标志牌及规格牌;有的消防器材不全或过期。

3、土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脚手架搭设方面:个别工地脚手架架体高度未超过施工层一步架;连墙件不足,不能严格按照“二步三跨”或“三步三跨”设置,立杆上下不顺直;有的悬挑脚手架悬挑梁未加设卸荷钢丝绳,锚固点数量不足,锚固长度不够;有的剪刀撑未到顶,过立杆未加设扣件。

二是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个别工地基坑未进行支护,基坑周边缺少防护栏,基坑排水不畅;有的模板梁底缺少垂直支撑,造成扣件受力;有的梁底支撑缺少水平方向连接,未与整个模板支撑体系形成整体;有的缺少扫地杆;部分立杆底部悬空;有的部分旋转顶托倒置,顶托外露部分过长;整个模板支撑体系未与建筑物进行可靠连接。

三是“三宝四口”方面:有的首层安全网、施工层安全网不到位,安全网绑扎间距过大,用绑扎丝进行绑扎,密目网未达到全封闭;有的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密目网为劣质不合格产品;有的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有的建筑物内缺少临边防护、楼梯防护;有的电梯井缺少安全防护门,井内缺少随层安全网;有的部分较大的预留洞口未进行防护;有的安全通道不畅通,搭设方式过于简易,使得安全通道防护性较低;有的建筑物内缺少警示标志及温馨提示。

四是临时施工用电及施工机具方面:

最主要问题是临电系统不符合TN-S系统,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的要求,主要表现如下:

(1)配电箱之间串联:既有分箱之间的串联,也有开关箱之间的串联,这就使施工机具形成了四级甚至五级配电。

(2)PE线未到设备: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电缆选用不正确,电缆芯数不足,缺少PE线;二是电缆使用出现错误,本身已含有PE线,但未按要求进行压接或因压接不牢导致PE线脱落,致使PE线无法连接至设备。

(3)部分设备未经过空开或漏电保护器:一是部分配电箱内相关设备不全,本身就缺少空开或漏电保护器;二是接线位置不正确,出线电缆未从漏电保护器下口接出,而是直接从空开下口或漏电保护器上口接出。

(4)一闸多机:即一处闸刀上压接了两路或两路以上的电缆,这种情况在总箱、分箱、开关箱内都不同程度的出现。

(5)其他方面:PE线与N线混接,违背了TN-S系统的要求,易造成箱体带电;漏电保护器参数过大,对漏电事故的反应不够灵敏;部分配电箱为二代箱或非省级备案产品;电缆连结使用家用插排;配电箱未严格执行上锁管理等。

(6)施工机具方面:部分施工机具的开关采用倒顺开关;个别施工机具为淘汰产品;有的施工机具周围未悬挂相应的操作规程;有的施工机具的各类防护不到位,如钢筋切断机传统防护网眼过大、防护网出现破损,电锯挡板尺寸过小、未加设防护罩、无电机防护等。此外,配电箱及施工机具缺少防护棚也不容忽视。

4、起重机械方面存在的问题:

塔机有的缺少防滑脱装置,缺少吊钩保险;个别螺栓缺少螺帽,有的塔吊基础积水,排水不畅,缺少避雷接地线。个别工地起重机械存在未检测的现象。

(三)工程招投标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稳定运行,大部分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组织招标投标,招标报建材料比较完备,履行情况较好。但仍有个别单位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认识不够,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发包,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在检查的在建项目中,有20个项目中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载明的项目经理未在施工现场,无法确定其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否一致。对检查出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发包和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的12个在建工程,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共计罚款51万余元。

(四)建筑市场管理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情况

近年来,由于我县多次开展了建设工程执法监察和建筑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全县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建筑市场秩序有所改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根据今年1月28日出台的《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全县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先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证的行为,否则给予重罚。该项规定实施以来,已立案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案件6起,罚款金额91万元,在全县的建筑市场取得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除勘察、设计单位未发现大的问题外,其余参建主体市场行为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1、建设单位市场行为情况:有的单位施工前未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未执行先勘察再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2、施工单位市场行为情况:有的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个人,项目经理未按照要求履行到岗职责,项目经理与中标文件不一致但没有变更手续,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工程款支付手续不规范,农民工工资未通过银行卡发放。

3、监理单位市场行为情况:有的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到岗履行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无变更手续,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不齐全,且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未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签字存在代签行为,监理合同未备案,未按《临沂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标准收取监理费。

二、处理意见

(一)通报表扬

对以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做得比较好的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表扬:育秀家园二期4#住宅楼的施工单位临沭县金明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盾花园1-13#住宅楼的施工单位山东金正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通报批评

1、对以下工程质量做得比较差的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郑山街道中心小学餐厅工程的施工单位山东正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玉山初级中学公租房工程的施工单位山东金大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对以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得比较差的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临沭县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工程的施工单位临沭县镇北建筑公司、临沂金居商务中心1#、2#宾馆楼及沿街楼工程的施工单位临沭县镇南建筑公司。

(三)整改要求。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必须根据《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关科室、单位复查。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工作力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事,杜绝违章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动我县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报。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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