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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xzspzxbgs/2022-000019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  2019-08-29
 成文日期  2019-08-2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审服发〔2019〕6号
 标题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xzspzxbgs/2022-0000198
发布机构: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8-29
成文日期: 2019-08-2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沭审服发〔2019〕6号


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请遵照方案执行。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沭政办字〔2019〕36号)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局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有效履行职责,加快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任务措施

2019年11月底前,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流程公开机制,通过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审批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健全制度。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全部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要件、办理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审批主体、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制定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必须事前公开的内容。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审批程序,编制各类行政审批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2)行政审批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出具相关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审批条件、申报材料等内容,按照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工作证件。

4.推动事后公示。要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5.创新公开方式。

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审批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二)行政审批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审批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制度。按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完善本部门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审批流程图,明确各个审批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审批事项、性质及流程等,规范审批文书制作,明确审批案卷标准,确保审批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各行政审批业务科室要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使用本系统审批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审批事项卷宗。要积极推行审批文书和审批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纪录。主要是对现场踏勘、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核实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5、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建立审核制度。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审批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政策法规科。根据省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规定的法制人员配备比例标准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律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根据局的实际,结合审批层级、所属领域、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审批主体是否合法、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我局实际,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8月)

1.制定方案。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我局具体工作方案。

2.召开会议。按照方案要求对工作开展进行动员部署。

(二)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8月)

及时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文件。根据方案及上级部门相关制度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定或修订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9月-11月)

1.规范实施。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9年11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对许可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科室和审批工作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不改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予以问责。

3.优化提升。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

对我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做好迎检验收等各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强化统筹衔接。

把推动三项制度工作与今年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三项制度工作,将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全过程。

(四)严格督促考核。

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并将督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在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确保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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