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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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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科字〔2016〕16号 为进一步摸清我局国有资产家底,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夯实管理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依据《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2016年在全国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开展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单位的资产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范围和时间安排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定为2015年12月31日。 (一)清查内容。单位基础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二)清查的范围。2015年12月31日以前单位所有资产。 (三)时间安排。本次资产清查于2016年4月至5月在本单位内组织开展。2016年6月10日前将资产清查结果上报县财政局。 三、严格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到人。 (二)要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确保资产清查工作不走过场,清查结果真实,经得起检验。 (三)要严肃清查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瞒报虚报。 (四)要做好工作督导。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加强情况调度,及时汇总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临沭县科技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济壮 副组长:王西民 张文杰 成员:臧超 李杰 陈鹏 临沭县科学技术局 2016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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