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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2-000027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6-03-14
 成文日期  2016-03-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财〔2016〕4号
 标题  关于印发《临沭县财政局内部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czj/2022-0000275
发布机构: 临沭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3-14
成文日期: 2016-03-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关于印发《临沭县财政局内部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沭财〔2016〕4号


各镇街财政所,局属各单位、科室:

现将《临沭县财政局内部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沭县财政局

2016年3月14日


临沭县财政局内部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文明单位建设实施意见和局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属科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兼顾,力求达到公平公正。

奖惩结合、激励促进。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挂钩,与年度考核等次认定挂钩,与职称聘任挂钩,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形成激励机制。

三、考核办法

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具体项目考核、民主评议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考核。具体项目考核、民主评议考核得分分别按50%和50%折算。民主评议考核分别设满意(90-100分)、基本满意(80-90分)、一般(60-80分)、不满意(40-60分)四个档次。

个人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具体项目考核、个人年度民主评议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核。具体项目考核、民主评议考核得分分别按50%和50%折算。民主评议考核分别设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合格(60-80分)、不合格(40-60分)四个档次。

(一)具体项目考核。由局考核办公室或考核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负责考核。具体项目考核中各单项考核在扣分时,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二)民主评议考核

科室(单位)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和邀请部分服务对象、科室负责人综合打分;实行百分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其他人员的评价得分,分别按40%和60%折算;个人考核由局机关全体人员综合打分,实行百分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其他人员的评价得分,分别按40%和60%折算。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具体项目考核

1、理论学习和培训(考核分15分,责任人:考核办、党总支、精神文明建设办)

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政治、业务理论培训活动,着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全面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素质。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点名考核和笔记检查考核。

(1)政治、业务理论学习(10分)。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政治、业务理论集中学习活动,查看学习点名记录,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查看学习笔记,记录不认真一次扣2分。对科室人员上讲台进行评比,前五名人员每人加1分;科室(单位)考核按科室人员平均分计算。

(2)理论考试(5分)。积极参加县和局组织的理论学习和考试,县里组织的考试按照公布成绩确认,局里的各种学习培训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1—2次,每次考试的成绩汇总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确认。按考试成绩折算得分,对每次考核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每人加扣1分,科室(单位)考核按科室人员平均分计算。

2、业务工作和服务(考核分45分,责任人:办公室、考核办、局党组)

为激励全局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明责守纪,强化“红线”意识、规矩意识,防止慢作为、乱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敢担当、勇作为”,开拓创新。责任人要强化业务工作的日常考核。

(1)业务基础(5分)。按照职责分工,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科室(单位)内部工作机制合理高效,档案资料归档完整有序,公文处理、材料报送及时准确。对上级和局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事项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按照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三个等次评定;查看材料报送登记记录,计划、总结等材料不按规定提报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个人考核按科室(单位)得分计算。

(2)业务关联配合(5分)关联科室要积极协作配合,不得出现科室间相互推诿、贻误工作等不正常现象。根据通报和查证情况对出现不协调、不团结,影响或延误工作事项的,每次扣3分;科室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个人考核按科室(单位)得分计算。

(3)督办事项办理(10分)。对“12345”热线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县委、县府督办事项及局机关督办事项,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处理报送。对超过报送时限、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因调研不够被办公室退回重新办理的各类督办件,每出现一次扣科室(单位)1分;对县升级督办和领导退回的,每出现一次扣科室(单位)5分。个人考核按科室(单位)得分计算。

(4)公文处理与网络安全(5分)。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确保网络安全。对无故积压、滞留文件的,每次扣0.5分;定期对电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私自连接外网计算机储存涉密信息的,每次扣0.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本项不得分。个人考核按科室(单位)得分计算。

(5)联系服务群众工作(5分)。依托结亲连心活动、驻村帮扶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在联系群众活动中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被通报的扣5分,被群众投诉的扣3分,扣完为止。科室(单位)考核按科室人员平均分计算。

(6)业务工作服务质量(5分)。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查证通报、投诉记录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财政监督检查等执法程序规定出现失误,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组织编报的部门预(决)算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的扣3—5分;在对财政资金采取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有关环节中,违反规定,或因工作疏忽,出现拨款差错的扣3-5分;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消极,受到服务对象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5分;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责任心不强导致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扣3-5分;在工作效能方面被县级以上点名批评,或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扣5分;扣完为止。个人考核按科室(单位)得分计算。

(7)工作创新与争先创优(10分)。通过考核办查证,对单位(科室)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财政情况、呈阅件等形式刊发的,被县委县政府、市以上财政部门、局主要领导书面肯定,并批示予以学习推广的,每次加3分。市以上财政部门领导在会议上对我局工作进行书面表扬并能具体到单位(科室)业务的,或在我县召开典型经验总结交流现场会议的,每次加1分,最高分为10分。改革创新措施被评为县改革创新奖的记10分,个人考核按科室(单位)得分计算。

3、环境卫生和安全防护(考核分5分,责任人:办公室、考核办)

按照全县创建卫生城市与文明城市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营造安全、整洁卫生的工作环境。责任人要加强组织检查。

(1)室内卫生与安全防护(2分)。通过组织检查,因门窗、电路等使用或关闭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及损失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室内不卫生,每处扣1分,摆放影响工作物品的扣1分,扣完为止。个人考核按科室(单位)得分计算。

(2)环境整治专项活动(3分)。通过组织检查,无故不参加局组织的卫生大扫除、门前五包活动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科室(单位)考核按个人得分计算。

4、财政宣传工作(考核分10分,奖励分2分,责任人:信息中心、办公室、考核办)

加大信息宣传力度,通过财政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财政,支持财政,树立财政良好形象。责任人严格按照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和参照县府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进行督导考核。

(1)政务公开(3分)。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有关事项,出现失误造成影响的扣1-3分。个人考核按科室(单位)得分计算。

(2)信息宣传(7分)。按照财政信息宣传考评记分办法,采用最大杠杆法记分,考评记分最高的科室(单位)确定为比较标准值,将其他科室(单位)考评记分除以比较标准值,再乘以该指标的权重,为该科室(单位)的最终得分,满分7分。个人考核按科室(单位)得分计算,另对省、市财政情况、县委县府政务信息采用的分别给予撰写人奖励加分1分、0.5分、0.2分,宣传稿件在市级新闻媒体刊播的每一条加0.2分;在省及省以上新闻媒体刊播的每一条加0.5分。同一篇稿件在不同级别、不同媒体上刊播的,只加最高分。最高加2分。

5、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考核分25分,责任人: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考核办)

(1)出勤考核(10分)。办公室要按照《机关考勤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每月对各科室(单位)出勤情况进行详细的统计。并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考勤,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次扣1分;科室(单位)按科室人员平均分计算。

(2)纪律执行(5分)。由局考核办不定期组织工作纪律抽查,凡在抽查中发现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打牌、聊天等现象,并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发现违反“禁酒令”规定的,每次扣2分。在县里组织的工作纪律抽查中被通报的,该项不得分。科室(单位)考核按科室人员平均分计算。

(3)廉洁自律(5分)。局考核办查证通报、投诉记录有关材料对廉洁自律进行考核,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受到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不得分。科室(单位)按科室人员平均分计算。

(4)遵纪守法(5分)。局考核办通过查证通报,查询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参与赌博、迷信活动的不得分;或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分。科室(单位)考核按科室人员平均分计算。

6、奖励加分(考核分5分,责任人:办公室、考核办)

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每项加1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加2分,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项加3分,受国家表彰的,每项加4分。

在上级财政部门业务考核中,第一名(第一层次)的,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个人受表彰情况只列入个人考核加分因素。

以上加分需提供正式文件,在统计截止日期后受表彰的,可以算作下一年度受表彰成绩。

(二)民主评议考核(责任人:考核办公室)

1、科室(单位)民主评议。由局考核办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负责人、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对科室(单位)工作效能情况、依法行政情况、服务质量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廉洁守纪情况五个方面内容,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2、个人民主评议。由局考核办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对职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树优和年度考核等次认定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成绩作为确定职工年度考核等次重要依据;综合成绩和单项考核成绩作为推荐科室(单位)和个人受上级部门表彰和系统内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聘任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综合能力突出、取得较好工作实绩的优秀职工,优先培养锻炼,优先提拔重用,优先职称聘任,优先外出学习考察,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其他特殊情况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六、本办法由局内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临沭县财政局机关内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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