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沭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县政府:
县残联起草的《临沭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我局合法性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审核过程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规定》要求,我局分别就该规划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是否合法进行了审核,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等有关材料,我局对该规划进行了认真审查。
合法性审核情况
我局认为,在主体方面,临沭县残疾人联合会符合《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规定》规定的起草主体,拟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制定主体合法;在权限方面,临沭县残疾人联合会为县政府依法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有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残疾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责任以及协助政府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托养、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的权限;制定程序适当,符合《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规定》的要求,临沭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员起草《临沭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后,按照程序要求先后征求县发改局、县民政局等41个县直部门单位和9个镇街及10名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同时向社会公众发出征求意见的报告。并于2022年6月9日由临沭县残联组织专人对《临沭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草案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报备,出具了合法性初审意见,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相关程序;内容方面,包括三部分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既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又有切合现实状况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同时又有为解决问题和实现目标所准备的完备有力的保障措施。便于在县政府总体领导指导下,以临沭县残疾人联合会为主,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大众共同努力,逐步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经审查,《临沭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内容、形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临沭县司法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