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沭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县政府:
县民政局起草的《临沭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已经我局合法性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审核过程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规定》要求,我局分别就该规划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是否合法进行了审核,查阅了《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等养老服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我局对该规划进行了认真审查。
合法性审核情况
我局认为,在主体方面,临沭县民政局符合《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规定》规定的起草主体,拟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制定主体合法;在权限方面,临沭县民政局为县政府依法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有宣传贯彻《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临沂市养老服务条例》等养老服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责任以及协助政府制定实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因此《规划》修订主体合法;制定程序适当,符合《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沭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规定》的要求,临沭县民政局组织人员起草《临沭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初稿后,按照程序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等,并由临沭县民政局组织专人对《临沭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草案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报备,出具了合法性初审意见,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相关程序;内容方面,符合《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经审查,《临沭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制定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内容、形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临沭县司法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