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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文化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06-20  点击:

沭政办字〔2022〕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临沭县文化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文化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建立临沭县文化旅游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县政府领导下,对全县文化旅游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提出促进文化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文化旅游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文化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措施;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统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沭大队、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26个部门组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为牵头单位。

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召集人,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本单位新任主要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一般一季度召开1次),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文化旅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1.临沭县文化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名单(略)

2.临沭县文化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2

临沭县文化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为促进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文化旅游工作,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现就临沭县文化旅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临沭文化旅游形象品牌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报道;负责全县文明旅游工作;组织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加强文化旅游宣传。

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战略性、长远性和政策性研究,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建议;督促检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指导文化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文化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建设计划;协同文化旅游部门做好文化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加强文化及旅游学科体系建设,优化专业设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教师和在校学生等积极参加文化旅游志愿服务活动;鼓励职业院校加强对文化旅游从业人员、文化旅游经营业户进行职业技能指导培训;积极发展研学旅行,打造研学游示范基地;研究和完善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

县公安局:加强治安管理,保障公共环境安全和交通安全;研究制定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全县旅游市场治安秩序,开展旅游治安形势分析研判;依法查处涉及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处理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强买强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交易、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案件,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促进文化惠民和文旅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落实财政支持资金,加强文化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推动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基金和旅游营销专项资金;将国家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向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和文化旅游项目倾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文化旅游人才培养和交流;将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范围;加强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督导检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国民文化生活和休闲度假需求,增强城乡宜居宜游功能;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土地政策,对文化场所及文化旅游项目用地给予支持;在权限内,对文化旅游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和报批给予优先办理;在符合规划和用地管制的前提下,扶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和石漠化土地开发文化旅游项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文化旅游企业,修建文化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根据资源条件开发建设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动文化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小镇,积极申报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中国传统古村落;在农村厕所改造中,协调推进旅游户厕所建设。

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规划建设旅游交通体系,完善汽车站集散功能;会同旅游部门将通往旅游区的标识纳入全县城乡道路交通规划,完善旅游标识;加强对旅游专线公交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提升汽车站文化特色和旅游服务功能;参与文化旅游联合执法活动。

县水利局:研究完善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评审县级水利风景区,推荐争创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促进水利旅游发展。

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推进农业旅游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促进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家庭农场、田园综合体、渔业休闲园等农旅融合业态发展;扶持沂蒙优质农产品做大做强,促进特色农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县商务局:推动文化旅游业利用外资,引进管理服务品牌;加大老字号品牌传承、弘扬和开发力度,大力发展特色街区、特色餐饮和主题酒店;指导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扶持旅游电子商务网站经营。

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制定中医保健旅游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推动中医保健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人才培养,组织开展药膳养生、保健按摩、中医知识修学等旅游活动。负责景区、酒店、餐馆等涉旅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管。

县应急管理局:做好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参与文化旅游安全联合执法活动。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负责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文化旅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文化旅游商品、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依职能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案件;组织完善文化旅游标准体系,促进文化旅游业健康发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合开展设备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游客饮食安全;参与文化旅游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文化旅游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督导城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和城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提升公共旅游服务功能。

县统计局:联合文化和旅游局建立文化旅游相关分类标准,建立文化旅游考核评价体系。

县融媒体中心:在各级媒体平台上进行文化旅游品牌推广,开展常规性的文化旅游品牌推广活动,积极参与联合营销。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研究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各类金融资源投入旅游业;大力支持旅游企业挂牌上市。

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支持和引导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推动舞龙狮、赛龙舟等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与文化旅游结合;推动协会组织与旅游景区联合举办体育赛事,促进体育旅游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文化旅游业项目环评等给予重点支持;加强文化场所和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监督检查,促进文化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沭大队:负责旅游线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重点对旅游客运车辆、自驾游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不留隐患。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员、监督员作用,向广大游客和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县气象局: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做好旅游气象服务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旅游行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文旅企业开展消防培训演练,参与文旅行业联合检查工作,保障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稳定,支持旅游企业办理消防安全证书。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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