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制度 | ||||||||||||||||||||||||
2024-09-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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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外出培训学习学有所获,让全体教师共享优质资源。同时也为了规范、完善学校外出培训管理,促进全体教师按照学校制度工作、教研和学习,培养一支学习型的教师队伍,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教师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出培训学习制度。 一、培训原则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经学校统筹考虑,分别由校长和分管副校长批准,经局领导批准,并到学校教科室备案。教师外出培训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及时合理安排,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2.学校尽可能多的创造条件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有名额限制时,按对应年级、学科安排,优先考虑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师德高,师能强的中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参加学习或培训,原则上轮流指派。 二、培训流程 安排—学习—体会—汇报 三、具体细则 (一)安排 1.人员安排。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学校的相关培训通知,经学校同意后,由分管校长及相应科室安排。 2.教学任务安排。外出培训教师的教学任务,应先与本班或年级组同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或者代课;若协调不了,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3.时间、费用安排。外出培训教师需以培训或学习通知为准,合理安排外出培训时间、费用。 报销学习费用流程:(1)培训学习通知经教体局相关科室领导签字,(2)上交电子稿和文本稿的学习体会交教科室,(3)会计室填报销单,(4)学校科室主任、分管校长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校长签字。 (二)学习 1.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 2.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路程近的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来去一定注意路上交通安全。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可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务处登记备案,登记后可再行借出。 4.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三)汇报 为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外出培训的教师必需撰写学习体会并上交教科室,超过两人的于学习结束后一周内,至少选一名培训代表将学习情况向相应学科教研组进行汇报或上示范课(新教师培训、校长培训等针对性强的培训除外)。每学期对外出学习教师的学习体会进行一到两次的汇总并编印成册,发放到全体教师手中进行学习。 本制度经2021年12月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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