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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临沭县有关部门单位在改厕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4  点击:

2019年1月,媒体曝光了临沭县玉山镇水官新村社区东官村改厕有关问题后,市纪委会同临沭县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曝光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14名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通报临沭县有关部门单位在改厕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5年11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8年底,对全省647.3万农户进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16年3月,临沭县玉山镇党委政府部署改厕工作。其中,玉山镇东官村上报改厕175户,但在改厕过程中,最初报名的22户自动放弃,后另外22户报名参加。2016年4月,东官村对改厕项目公开发包,玉山镇水沟村包工头袁堂年(无建筑施工资质)中标。

东官村改厕工程完工后,该村未核对改厕台账名单就上报镇政府。2016年12月,玉山镇政府对东官村上报的改厕台账、初验报告未进行审核和实地验收,便将材料报送到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未认真审核即联系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检查验收。县财政局未经统一招投标,直接委托临沂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对东官村改厕工程进行了现场抽验。中山工程咨询公司指派无任何资质人员到场进行抽验,也未核对改厕农户信息。2017年2月,县财政局在中山公司未出具正式验收报告情况下,拨付给施工方改厕工程款10.5万元。

2018年12月,就东官村改厕情况存在的有关问题,临沭县委要求县住建局牵头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但县住建局清查不彻底,整改不及时、不到位。2019年1月,中央媒体曝光了该村“改厕实际和台账不符、登记审核不严、事后监管不及时”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临沭县住建局作为改厕工作牵头部门,揽总推动作用发挥不到位,在改厕工作中,未认真审核把关,督导流于形式。时任县住建局局长崔强、现任县住建局局长李光宇受到组织处理;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太吾,时任县住建局乡建科科长袁卫平,县住建局后勤办副主任王营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沭县财政局作为负责改厕工作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的成员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未认真审核把关,违规拨付工程款。时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和法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时任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张福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财政局综改办主任季振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责成县财政局党组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

临沭县玉山镇党委、政府作为改厕工程的责任主体,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监督、检查、验收走过场。时任玉山镇党委书记李伟,时任玉山镇镇长、县改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国栋受到组织处理;时任玉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奔,时任玉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王子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水官新村作为改厕工程的实施单位,严重缺乏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工作流于形式。时任水官新村村委主任马继刚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时任水官新村党支部委员、东官村负责人李丰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玉山镇党委对水官新村村委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这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既有主管部门在改厕工作中监管不到位、审核验收流于形式问题,也有党委政府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监督检查不严不实问题,还有基层党组织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群众意识淡薄,严重缺乏担当精神等问题。上述典型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

通报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单单是作风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承担起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对照所负责的领域,认真自查反省,找准问题根源,切实抓好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下发的《关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紧盯巡视巡察整改、精准扶贫、扫黑除恶、深化改革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纠正和查处“做虚功”“假整改”“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通过约谈提醒、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合力,为“大美新”临沂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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