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决策解读 | ||||||||||||||||||||||||
2021-05-1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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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制定背景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功不可没,但同时也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这一问题也突出表现在区域和国土空间开发上。开展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要满足三个要求:一是满足“稳增长、促协调”的要求;二是满足国家重大战略的要求;三是满足国土空间“多规合一、一张图纸、城乡融合”的发展要求。编制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县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必要性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的工作部署,按照省政府对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开展的要求,要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临沭县未来发展的战略性、协调性和基础性作用,因此加强对我县未来的导向性和调控性就势在必然,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更显得极其复杂。科学布局三类空间、科学划定三条红线,构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高质量开展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就具有特别的必要性。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行性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根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临沭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覆盖临沭县全域着力构建新时代县域建设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该规划从我县空间发展战略、空间优化、规划实施机制、法规政策体系、信息化发展、近期规划等诸多方面做出说明,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及可行性。 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形成过程 2020年1月15日,公开招标。浙大院牵头、与万维组成联合体中标;中标后,设计单位首次现场调研,对核心部门(发改、自规局、水利局等)进行了首次的访谈和资料收集工作。5月9日,全员动员,高位推动。多次到各镇街现场调研、与主要领导交流座谈。多次跟县领导汇报阶段性成果。目前,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初步成果已形成。计划2022年结合省市下达指标及已经明确的三线划定成果,深化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并征询部门和专家意见,完成各项报规前准备工作后提交完整的报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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