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 ||||||||||||||||||||||||
2021-12-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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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县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发改局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特制订《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调节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一、“十一五”规划主要成绩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县在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山东省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劳动保障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 “山东省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先进单位”、“临沂市政务公开示范点”、“临沂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单位”、“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临沂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临沂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1、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城镇就业人员7万人,比“十一五”期末增加了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扩大,劳务输出总人数达8万人。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通过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共有9588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成绩显著,从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入手,提出了“创业临沭”的口号,以基地建设、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为主线,推进“一库二街三城四园五训”的创业实体建设,即:建立一库(创业项目库),完善两街(商业步行街、美食一条街),打造三城(常林商城、中央商城、电子科技城)、抓好四园(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农产品加工区创业园、佛光照明创业示范园、乡镇创业园),提升五训(城镇困难人员创业培训、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培训、复退军人创业培训、农民创业技能培训、企业人员创业培训),把创业实体落到实处,在全县形成政策扶持助创业、培训促进见成效、园区示范出精品、基地辐射争参与四位一体创业带动就业的新局面。2009年,新发展内资企业18家,私营企业227户,个体工商户258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1户,带动8000余人实现就业。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日趋合理。 2、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针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覆盖范围不广、工作机制不活、保障能力不强的问题,通过健全完善政策,狠抓扩面征缴,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突破。到2009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766人,比2005年底增加10024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13980人,比2005年底增加968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9816人,比2005年底增加1600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1244人,比2005年底增加50002人。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连续几年实现收大于支,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2009年,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6元,总支出1.6亿元,累计结余4.1亿元。全县统筹范围内的435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3474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584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均得到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步伐加快,社会化管理率为100%,保障水平有所提高。企业职工月缴费最低基数从2005年的554元提高到2010年的1384元,年均增长166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05年的月人均605元提高到目前的1120元。到2009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20%,个人8%。2009年1月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十一五”期末,实现参保总人数4.1万人。2008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2009年,协调土地和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长深高速占地财政补贴资金到位,共为39417名被征地农民补贴社保资金2818.41万元。 3、技能培训取得较大进展。市场化、社会化的技能培训体系逐步建立,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扎实推进。“十一五”期间共开展各类技能培训5.5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7万人。职业培训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办职业技能学校由8所发展到12所。职业技能鉴定体系逐步完善,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个,五年里有2.1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4、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人才总量稳步增长,截止2009年底,全县共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9865人;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14586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6765人,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3620人,高级技工总量达到1100人以上,全县各类拔尖人才达到120人,学科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达到260人。 5、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日趋完善。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全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以上,鉴证劳动合同6万多份;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仲裁机构和队伍,建立了劳动仲裁院并健全了庭审制度,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44件。适应转轨时期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初步确立,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 6、劳动保障执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大队升格为副科级二级单位,人员、车辆配备齐全,保证了劳动执法的顺利开展。“十一五”期间共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2240起,督促企业补签、续签劳动合同2.3万余份,为农民工等劳动者清理拖欠工资126.8万元,较好地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再上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是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县委、县政府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并举的战略,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保证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向前推进。 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针。按照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县委和县政府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放到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从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上去部署,准确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协调处理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是实现人才强县战略的先决条件。解放思想,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增强人才意识,对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先导,企事业单位投入为主体,个人投入、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实现人才开发投入多元化和市场化。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的舆论氛围。 4、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把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能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充分考虑劳动者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因而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拥护和支持,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5、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力保障。从中央、省一系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更加重视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规范和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 6、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是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条件。改扩建了综合办公楼,新建立了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和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业务流程逐步健全、规范,乡镇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初步建立,“金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基础能力建设的加强,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十二五”规划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全面的进步,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多,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十二五”期间,全县预计新进入劳动年龄的人口将继续增加,扩大就业任务更加艰巨,而我县目前经济增长所能创造的全社会新增就业岗位增加不快,劳动力供给远大于需求。就业结构性矛盾也十分突出,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缺乏,培训规模和发展速度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职业技能培训有待加强。 (二)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有些社会保险没有覆盖社会各类人群,比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16岁以下的在校学生和城镇居民就不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各项社会保险发展不平衡,企业选择性缴费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社会保险的全面发展。全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总体偏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较低,没有一项保险参保率能达到100%。 (三)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决定力量,尤其高层次人才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转型、打赢转方式调结构这场硬仗的关键。当前全县人才队伍建设与社会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分布不合理、企业用人主体意识不强等方面: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优秀人才匮乏等问题还比较严重;不少企业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人才开发的主动性。 (四)劳动关系中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不够完善,全县劳动者平均工资水平偏低,企业内部的平均主义与地区、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收入差距悬殊的现象并存。企业改革改制后,利益调整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多样的用工形式,带来新的劳资矛盾;劳动争议案件和信访案件数量增多,非公有制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着眼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逐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有机联系和相互促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机制,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县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 1、就业持续增长。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创业促进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探索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失业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城镇就业4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每年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9000人。 2、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形成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劳动者的培训力度,基本建立起规模较大、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到“十二五”期末,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比例达到90%,进城务工人员和向非农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得到基本的职业技能培训。 3、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加快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规范运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到“十二五”期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均达到90%以上,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2万、11万、3.2万、4.4万、2.9万。 4、人才队伍配置日趋合理。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布局适宜的人才队伍。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面向全县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关键领域汇集各类人才智力。五年内,引进10名县外带技术、带项目的省内领军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引进考录300名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到全县企事业单位,培养引进6000名优秀人才充实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全面提升人才竞争优势,加快建设人才强县。到2015年全县人才总量达到5.96万人,年均增长10.6%。 5、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比较规范,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 6、劳动保障法制比较健全。加快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的制度,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更加规范,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通过强化普法工作,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1)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一是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加强协作,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搞好劳务输出工作,引导和组织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二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多种形式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扶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三是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以城镇为中心逐步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完善服务手段,开发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完善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支持并规范发展各类职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一是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劳动者。积极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在依托职业院校、技校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上,争取建立2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有培训机构,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开展创业培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工作新格局。加强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校企合作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技能劳动者的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的工作体系,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鼓励行业、企业和全社会开展各种类型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劳动者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三是加强职业教育的培训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利用现代培训技术和远程培训手段,加快培训方法、培训模式和培训机构评价方式改革,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开发交流工作机制,建立技能人才、技能成果信息库。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一是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探索并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养老保险。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城镇居民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水平的差距。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 医疗保险。不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加快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保障大病风险为重点,兼顾多层次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范围。 失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结合失业人员求职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完善申领条件,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功能。 工伤保险。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各类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大力做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起预防工伤事故的有效机制。 生育保险。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办法。 农村社会保险。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适合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的方式,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 二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加强“金保工程”建设,全面实现一票征缴,规范征收流程,强化征收管理,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统一征收,做到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 三是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办法,实现规范运作。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加大对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基金支付漏洞。 四是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从乡镇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和规范服务设施建设入手,加强基础管理,整合服务资源,规范服务流程,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4)营造良好人才环境,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以建设鲁东南经济文化强县为目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对目标责任制的指导、督察和考核。积极整合资源,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做好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统筹安排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加大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开发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推行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制、绩效工资制、突出贡献奖励制、技术入股分红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对贡献突出的各类优秀人才,给予相应的奖励,并提高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以优势产业聚集人才。构筑配套的人才政策环境,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就业环境。 (5)健全劳动保障法制和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建设,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进一步规范监察程序,完善监察工作制度,继续充实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完善与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动态监控企业与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开展集体协商。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三是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改革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注重预防和调解、突出仲裁优势和作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劳动争议仲裁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四、“十二五”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投入,形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技能人才投入机制,扶持技工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实习基地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提供补贴或奖励。“十二五”期间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同时在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实行工商、税务等优惠政策。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建设要求,大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提高整体信息化水平,全面促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等各项业务的信息化。进一步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实现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 (三)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宣传职能,加大宣传投入,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人才引进培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机构,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和理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职能。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培训各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人才队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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