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民政局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 ||||||||||||||||||||||||
2011-05-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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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促进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可持续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推进民生保障创新,着力提高社会管理效能,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吸纳各种资源和手段,大力推进民政事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主线,重点推进民政管理精细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社会福利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保障民生、提升民主和服务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与有效平台。 (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临沭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为基础,以教育、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和慈善援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报听证和收入核查办法,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科学制定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坚持动态管理。到2015年,城市保障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达到180元以上,农村保障对象人均月补差标准达到120元以上。建立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出台农村低保在水、电、有线收视、教育救助、司法援助、就业援助等方面的配套优惠政策。巩固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供养标准,在争取上级加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兜底,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到2015年末,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逐步达到1900元,集中供养标准达到300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75﹪。巩固五保供养成果,坚持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相结合,推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多方筹集资金,新建、改扩建6所集五保供养、老年福利服务、自费代养为一体的高标准乡镇中心敬老院。完善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在全县各乡镇、城市社区建立医疗救助网上审批制度。全面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力度,解决边缘群体因病、因灾或因子女上学等而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困难。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社区、志愿者联动的救助网络系统。全面启动社会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加大个案干预力度和心理疏导力度,使受救者增强感恩意识,使全社会成员增强责任意识。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作用。计划投资915万元,在社会福利综合中心建设救助站(床位150张),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乞讨无家可归人员。 (二)、完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救灾减灾并重,有灾时救灾,无灾时备灾;用救灾拉动减灾,靠减灾支持救灾,两项工作协调推进”为总目标,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全面完成县、乡(镇)、村(社区)应急救助预案的修订编制,加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加强救灾装备(救灾车辆、计算机、传真机、数码相机、GPS卫星定位电话等设备)、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到“十二五”末,争取县级配备2辆救灾专用车辆和现代化的救灾装备,乡镇(街办)民政办配备专用车辆,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的救灾应急指挥平台、灾害信息管理数据库和综合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基地。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探索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备灾工作力度,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供应充足的原则,加强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的综合协调能力。投资800万元,建设大型救灾仓库一座,不断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扩大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要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逐步完善灾害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建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灾工作相适应的救灾资金保障机制,足额列支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确保救灾工作需要。 (三)、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是“十二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推进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建设,尽快形成以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以养老服务、孤儿养育和残疾人权益保障为基本内容的社会福利体系,计划投资4000万元建设新的社会综合福利中心(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实现 “三无”人员自愿前提下的集中供养,同时,为社会提供养老服务。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兴办福利机构,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灵活多样的养老服务,逐步形成高、中、低多种档次并存的福利机构建设格局,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三无”人员、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孤儿养育坚持以家庭寄养和收养为主的养育政策,对孤残儿童继续实施“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孤残儿童的生活能力。以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以福利院、敬老院、村级五保之家为依托,推进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党政主导的老龄工作格局。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措更多的福利资金。 (四)、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以双拥创建为龙头,巩固现有全省双拥模范县成果,广泛开展深入持久、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组织和协调好部队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各项活动,形成双拥组织网络化、工作制度化、活动经常化的双拥工作新局面。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着力解决优抚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扎实推进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认真落实抚恤优待各项政策,不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贯彻落实《临沭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依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立健全我县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医疗救助和医疗优惠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优抚安置工作地方性法规,探索富有时代特色的优抚安置工作新模式、新途径,保障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进一步健全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程序,加大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力度,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进一步做好烈士褒扬工作,计划投资400万元,扩建维修滨海革命烈士陵园。 (五)、完善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以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社区管理体制为基础,以加强社区服务、完善社区功能为中心,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人的素质和社区文明祥和为宗旨,以民主自治为方向,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加快建设管理有序、功能健全、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力争5年内实现社区建设全覆盖,每个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30%的社区达到省级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要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有偿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功能,积极组织开展以就业保障、困难救助、卫生保健、培训咨询、文体娱乐、社会治安、便民利民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区尽快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在农村逐步建设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的场所。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场所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二是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大力推进以社会救助、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倡导“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服务”。动员驻城社区的机关、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共驻共建。以建示范农村社区为龙头,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达到“一村一品”目标。以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为重点,大力开展城乡社会工作者服务、社区志愿者服务、互助服务。三是完善城乡社区管理。以推进村级民主实践为重点,依托民间协会组织力量,深化村民自治。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全面推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按照政社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社区管理体制,推行完善四议两民主和四民主义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居务公开、民主议事规则,有效保障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探索建立社区管理和服务准入制度、社区民政助理员制度,推行政府向社区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社区服务网站、社区便民服务呼叫中心和社区信息服务亭等项目的特色服务工作;推动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为主要特色的“和谐社区”建设。努力培育一批精品特色社区。 (六)、完善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明确、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民间组织。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县城,重点扶持、发展公益类、慈善类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力争培养规模较大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0个。要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绩效评估体系,不断强化法律约束、制度约束和道德约束,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创新登记管理的体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将县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着力解决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机构不全、人员不够、经费不足、缺乏执法力度等问题。创新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探索:第一,在登记管理机关设立社会组织党委,统一管理本级、指导下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一起抓。第二,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党支部。有三名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可独立建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加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城市、城镇街巷牌、楼牌、门牌设置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稳步实施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城镇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完善地名数据库及地名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地名规划工作。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做好界线实地认定和日常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 建立健全殡葬工作责任机制,加大殡葬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强制火化率。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适时搬迁新建殡仪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探索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 切实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化平台,加大婚姻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权利,提高婚姻登记的服务水平。 (七)、推进民政项目建设。重点争取把社会福利综合中心、减灾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殡仪馆搬迁新建、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民政综合行政服务楼等项目建设,纳入政府扩大内需的项目规划,纳入全县基础建设的笼子,在资金上支持,在税费上减免。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以下项目建设: 1、投资3000万元,开发修建老年公寓。采取政府补贴、土地划拨、社会融资等办法筹资,采取有限产权出让或有偿租赁方式使用管理。 2、投资2000万元搬迁新建殡仪馆。 3、新建社会综合福利中心,计划占地80亩,投资4000万元,包含救助站、儿童福利中心、建设床位600张。 4、县民政综合行政服务楼建设(含婚姻登记处和军休干部服务中心)。按照民政事业的发展要求,在北新城区规划建设3000㎡的县民政综合行政服务大楼。 5、投资800万元,建设救灾储备仓库一处。 6、滨海革命烈士陵园扩建、维修项目,投资400万元。 三、实现“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实现“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关键是抓住当前重要发展机遇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利用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改革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保障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一)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民政事业投入机制,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经费保障 民政事业最根本的任务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这也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在“十二五”规划实施期间,民政事业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要加大财政对民政事业投入。“十二五”期间要使民政事业费支出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0%以上,充分体现民政事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保障地位和作用。要建立各级财政足额预算、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的机制,强化对经费支出的检查监督机制。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加大社会投入力度。切实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社会救助类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要创新和完善社会捐赠的激励机制,调整和统一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搭建民政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技术保障 “十二五”期间,将大力提高民政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建立信息中心,促进管理和服务规范化。要基本建成自然灾害信息系统、低收入家庭认证管理系统、优抚安置管理信息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区划地名管理信息系统、殡葬公益信息网络系统的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提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生活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社会救助管理系统;适时启动农村基层选举管理系统和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及社会组织信息系统。 (三)加快民政事业改革步伐,建立多渠道的参与民政事业建设与发展的投、融资机制,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社会保障 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为目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改革步伐,使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适应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要求。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集体经济、私营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着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鼓励民间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的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良好格局。 (四)完善民政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措施,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生活救济和医疗救助、特困对象无房户住房援助、慈善援助等救助制度,完善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敬老院、福利院规范化管理、社会工作者行为规范、社区建设、区划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与行政审批及社会服务行为规范的工作措施,达到行政给付阳光,行政审批规范,社会服务优质,行政执行准确的目的,使民政工作管理高效、规范、有序,使困难群众的各项保障措施真正、全面落实到位,使各种专项事业发展基本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 (五)加强民政队伍能力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组织保障 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组织保证。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培养和选拔年青干部,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反对奢侈浪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紧紧依靠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快基层的民政服务队伍网络建设。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理顺工作关系,从政策上、体制上、机制上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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