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 ||||||||||||||||||||||||
2021-12-0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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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县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发改局关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特制订《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调节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一、“十二五”规划主要成绩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绩 “十二五”期间,我县在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荣获荣获山东省创业先进城市、山东省示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山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优秀单位、全市人事人才工作先进单位、临沂市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1、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确立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城镇就业人员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扩大,劳务输出总人数达7万人。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通过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共有17983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成绩显著,从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入手,坚持“创业临沭”建设,以基地建设、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扶持、跟踪服务为主线。不断推进创业带就业工作,累计新增创业9438户,带动4万余人。 2、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针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覆盖范围不广、工作机制不活、保障能力不强的问题,通过健全完善政策,狠抓扩面征缴,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突破。到2014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9780人、14373人、108342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57481人)、36155人、50481人、29133人,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连续几年实现收大于支,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2014年,全县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征收21643万元、18372万元、12543万元、1635万元、942万元、692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7871万元。全县统筹范围内的15385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4482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502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均得到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步伐加快,社会化管理率为100%,保障水平有所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11年的月人均1228元提高到目前的2007元。自2011年连续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由399元、500元、680元、780元,统一调整为目前的850元。将全县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共有3012人纳入了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均已按时足额领取了养老金,人均月养老金423.25元。 自2011年7月起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十二五期间,共有24.4万人参保缴费,征缴保费21952万元,县财政对个人缴费补贴3733万元,市级财政对我县基础养老金补贴27904万元,累计为96708名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27518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6872万元。2014年,顺利完成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办公室机构职能、人员编制、数据信息等工作的整体交接,十二五期间,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始终保持99%以上,基金累计结余4729.97万元。积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财政补贴资金,扎实开展被征地农民保险对象认定、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公示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认定被征地农民保险对象116732人,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9754.77万元。 3、技能培训取得较大进展。市场化、社会化的技能培训体系逐步建立,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共开展各类技能培训5.2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6万人。职业培训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办职业技能学校由12所发展到13所。职业技能鉴定体系逐步完善,五年里有1.5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4、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人才总量稳步增长,截止2014年底,全县共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56万人;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中,高中初级人才结构比为6:32:62,人才结构较为合理。近5年来,我县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县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7人,有力地壮大了我县高层次领军型人才队伍。引进外国专家270余人,其中聘请的意大利专家普契尼博士荣获2013年“齐鲁友谊奖”,并入选国家第四批“外专千人计划”专家,是全市首位“外专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聘请的瑞典液压专家阿尔夫先后被授予2010年“齐鲁友谊奖”、2012年“国家友谊奖”,并被国家外专局列入“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资助专家。 5、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日趋完善。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印发了《临沭县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完善集体合同备案录入人社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工作,提高集体合同签订率,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集体协商机制;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逐步建立健全。临沭县10个镇街均已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了100%。规模以上企业、中央省市驻沭企业有91家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92%。事业单位已有65家建立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85%,其中,教科文卫等系统已建调解组织30家,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9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逐步完善。2011年11月县编委批复成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副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核定编制8人。临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办案专项经费、仲裁设施设备、仲裁服装、办案专用车辆等方面强化基础保障建设,不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临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98件。适应转轨时期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初步确立,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 6、劳动保障执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继续推进,建成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十一五”期间,共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975起,督促企业补签、续签劳动合同3900余份,督促企业补办招工手续5000人,补缴社会保险40.56万元,为农民工等劳动者清理拖欠工资223.5万元,较好地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经验 “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再上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是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县委、县政府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并举的战略,有力地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保证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向前推进。 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针。按照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县委和县政府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放到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从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上去部署,准确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协调处理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在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是实现人才强县战略的先决条件。解放思想,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增强人才意识,对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先导,企事业单位投入为主体,个人投入、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实现人才开发投入多元化和市场化。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的舆论氛围。 4、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把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能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充分考虑劳动者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因而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拥护和支持,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5、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力保障。从中央、省一系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更加重视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规范和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 6、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是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条件。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业务流程逐步健全、规范,乡镇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初步建立,“金保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基础能力建设的加强,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十三五”规划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全面的进步,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多,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十三五”期间,全县预计新进入劳动年龄的人口将继续增加,扩大就业任务更加艰巨,而我县目前经济增长所能创造的全社会新增就业岗位增加不快,劳动力供给远大于需求。就业结构性矛盾也十分突出,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缺乏,培训规模和发展速度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职业技能培训有待加强。 (二)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有些社会保险没有覆盖社会各类人群,比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16岁以下的在校学生和城镇居民就不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各项社会保险发展不平衡,企业选择性缴费现象依然存在,影响了社会保险的全面发展。全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总体偏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较低,没有一项保险参保率能达到100%。 (三)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决定力量,尤其高层次人才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转型、打赢转方式调结构这场硬仗的关键。当前全县人才队伍建设与社会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分布不合理、企业用人主体意识不强等方面: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优秀人才匮乏等问题还比较严重;不少企业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人才开发的主动性。 (四)劳动关系中矛盾日益突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不够完善,全县劳动者平均工资水平偏低,企业内部的平均主义与地区、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收入差距悬殊的现象并存。企业改革改制后,利益调整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多样的用工形式,带来新的劳资矛盾;劳动争议案件和信访案件数量增多,非公有制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着眼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逐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有机联系和相互促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 1.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坚持鼓励扶持大众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方向,着力优化创业环境,多层面构建创业孵化平台,大力发展网络经济等新型创业形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再就业问题,做好创业促进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建立健全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广开就业创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就业结构,改善创业环境,提高就业创业质量。加强失业调控,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十三五”期间,每年新增创业企业100家、个体工商户1500户,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5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万人。 2.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形成成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完善对各类劳动者的培训体系,建成规模较大、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到“十三五”期末,各类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比例超过90%,进城务工人员和向非农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得到全面的职业技能培训。 3、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建立和完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社会化发放准确率100%。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实现人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保障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待遇。适时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合,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大统筹,基本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到“十三五”期末,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率均达到98%以上。 新增被征地农民实现“先保后征,应保尽保”。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信息纳入山东省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系统。 4、人才队伍配置日趋合理。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布局适宜的人才队伍。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面向全县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关键领域汇集各类人才智力。五年内,引进各类外国专家、海外留学人才150人,引进符合“外专千人计划”、“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专家”、“智慧山东”、“引领齐鲁”等高端外国专家5人,引进考录1200名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到全县企事业单位,全面提升人才竞争优势,加快建设人才强县。到2020年全县人才总量达到6.42万人。 5、劳动关系基本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比较规范,职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 6、劳动保障法制比较健全。加快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的制度,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更加规范,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通过强化普法工作,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1)坚持促进就业创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鼓励创业。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程序,细化措施,健全完善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加强财政贴息资金的规范管理。巩固成功争创省级创业先进城市成果,确保店头镇和临沭街道桃园社区、徐兴社区创成省级创业型镇和社区,大力推进其他镇街、社区创建工作。总结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不同形式的众创空间,鼓励通过盘活闲置厂房等向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创业场所,支持创业基地、园区建立融资平台或孵化专项资金,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和发展空间。二是进一步提升创业就业服务水平。顺应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创业基地(园区)创业指导服务窗口建设,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绿色通道”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和个人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将融资担保、创业培训、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法律援助等服务内容一体化,全面提升创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创业咨询师、创业指导师队伍建设,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和熟悉经济发展、创业政策的人员进行创业指导帮带服务,切实发挥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和创业者协会指导、引导、扶持创业的作用。不断充实创业项目库,多渠道搭建创业项目推介平台,实现创业项目与创业者的有效对接,促进创业者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成功创业。建立完善创业信息平台,采取多种方式方法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帮助实现创业计划。继续开展“充分就业县”、“充分就业镇街”、“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重点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创业帮扶,全面落实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灵活就业、企业吸纳等方式就业后的各项就业补贴政策。 (2)加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一是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继续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培训模式,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及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完善建立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与社会需求程度、培训成本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各类培训补贴标准。加快建设县创业培训中心,根据创业个人、创业企业的要求,设置创业培训内容,优化创业培训形式,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和质量。二是大力促进公平就业、平等创业。扶持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进一步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和扶持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民等新创办创业实体,为各类人员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就业机会平等,消除性别、民族、年龄、户籍、毕业院校类型等就业限制和歧视,以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依法保障同工同酬权利,以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为重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三是不断丰富创业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认真开展临沭县“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创业大赛,推荐优秀创业企业参加全市、全省创业大赛活动,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树立创业光荣、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按照年均增长水平,力争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各项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实现经办管理服务的个性化、多元化;探索更高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式。具体工作计划:按省市要求全面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按规定将职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深入推进正常经营“个转企”小微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补缴工作。加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断保现象调查,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程序,分类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全面推开申报事前稽核,积极开展集中稽核,确保参保人数与基金增长同步。二是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运行风险防控,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准确发放。重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总结近年工伤保险经办的工作经验,推进形成工伤待遇支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的措施。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水平,集中力量做好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探索改革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支付办法和标准。三是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巩固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测算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将企业、机关养老保险基础数据质量提升到新的水平。密切跟进省里、市里的改革进程,按照省市的部署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四是扎实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重点围绕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关系转移接续等方面梳理完善业务流程,简化手续,提升便民利民和社保工作规范化水平。重点抓好网上社保的开发建设工作,打造“数字社保”。大力推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实现网上征缴,自助终端缴费等模式。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流程,借助互联网、手机APP等应用实现多渠道经办,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推行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端即时结算。 (4)营造良好人才环境,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以建设鲁东南经济文化强县为目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对目标责任制的指导、督察和考核。积极整合资源,全县各级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做好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统筹安排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加大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开发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推行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制、绩效工资制、突出贡献奖励制、技术入股分红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对贡献突出的各类优秀人才,给予相应的奖励,并提高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以优势产业聚集人才。构筑配套的人才政策环境,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就业环境。 (5)健全劳动保障法制和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建设,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进一步规范监察程序,完善监察工作制度,继续充实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完善与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动态监控企业与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开展集体协商。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全面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争取达到100%。三是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预防调解机制;积极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仲裁员、调解员专业化水平,普遍实现持证办案;加强仲裁院基础建设,完成仲裁院庭审场地的改扩建工程,学习并推广使用调解仲裁办案系统,不断改善办案条件;改革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建立健全注重预防和调解、突出仲裁优势和作用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四、“十三五”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投入,形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技能人才投入机制,扶持技工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实习基地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提供补贴或奖励。“十三五”期间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同时在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实行工商、税务等优惠政策。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建设要求,大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综合管理,提高整体信息化水平,全面促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等各项业务的信息化。进一步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实现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 (三)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宣传职能,加大宣传投入,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健全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人才引进培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机构,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和理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职能。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培训各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人才队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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