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民政局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 ||||||||||||||||||||||||
2015-07-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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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基本宗旨,积极推动民政政策创制,不断完善民政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在充分考虑全县民政工作发展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临沭县民政局“十三五”(2016年—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一、狠抓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推动全县社会救助工作从点状到网状、从单一物质救助到多元综合救助、从部门分割发展到衔接协同发展、从生存型救助到发展型救助的转变。健全和完善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福利补贴和重点人群分类施保制度,实现托底性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是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推动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劳动致富。 四是利用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大厅,全面建立我县“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救助。 五是全面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六是全面建立我县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以及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单生活确有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阶段性生活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 七是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扩大“一站式”救助定点医院,合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加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 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扩大党内民主、基层民主带动社区居民民主,完善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实现政府管理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社区事务监督组织,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民主监督的有效性。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居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委会建设。 二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购买、改扩建、置换和共建等方式,切实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县9个街道均建有600平方米以上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全部达到400平方米以上,力争打造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省级标准化示范社区。 三是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完善新城区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为全区社区服务提供长效、便捷、高效、科学的管理支持系统;以网上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和网下的社区服务内容相结合,构建网上网下立体的社区服务体系,真正达到联网连心、便民利民、服务民生的目标。同时加快培育能够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工作、提供公益性服务、调解民间纠纷、发展慈善事业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公益类、服务类、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为其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资助。力争到“十三五”末,每个社区均应有5个以上具有本社区特色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培育扶持,打造一批具有新城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 三、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养老服务制度 一是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全县所有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站。逐步形成覆盖县、街道和社区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居家养老服信息系统,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严格执行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开办补贴资金。 三是推进老年助餐健康发展。坚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健康、有序、持久发展,让老年人和社区居民享受到安全、实惠、方便、营养的助餐服务。我县通过给予资金补助和配备公益性岗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将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四是优化老年生活环境。将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通过新建和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缓解老年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逐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既有道路、建筑物,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五是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全民助老月”活动,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老年志愿者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支持和引导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稳定、关心下一代、社区服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银龄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孤儿情况排查。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证散居孤儿能够正常生活和就学。 二是大力发展福利慈善事业。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规范管理,确保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开拓市场资源,挖掘慈善募捐潜力。精心设计慈善救助项目,塑造慈善品牌形象。 五、健全救灾防灾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的防御救援能力 一是全面建立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制度,成立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修订《临沭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是通过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救助应急联络员制度,实现成员单位灾害信息共享,加强灾情会商评估工作。同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专家队伍,负责相关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是协调当地武警、公安、消防、卫生、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加快救灾应急快速反应队伍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除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外,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自然灾害救助事业费,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 六、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是我们优抚安置科“十三五”规划的宗旨,也是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目标,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努力开创双拥优抚安置新局面。 一是巩固双拥成绩。以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七连冠”为总目标,积极创新双拥模式,广泛开展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为龙头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加大优抚安置政策督导落实力度,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以基层为重点,力争使100%的街道达到双拥模范街道。 二是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使优待抚恤工作更上一层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据实发放优抚经费。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加强烈士名录和事迹整理编撰,全面弘扬烈士精神,研究解决烈士评定上报疑难问题,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努力解决烈属的实际困难。 三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逐步形成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的安置机制,保证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选准用好培训机构,加强免费教育培训,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协调召开专场招聘会、就业推荐会,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四是继续做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对特困优抚对象家庭进行重点帮扶,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拥军优属工作。想方设法利用社会资源,造福特困优抚对象,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初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局势,形成服务到位、监管有效、多方参与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重要作用。 一是优化培育发展环境。推动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支持和奖励机制。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鼓励金融机构为社会组织提供信贷支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器、培育基地、服务中心的建立。提高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根据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需要,充实管理力量。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职责权限。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资格、产生程序、任职年限,实行法人离任审计和过错责任追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增强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标准,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岗位责任,提高登记效率,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扩大社会组织影响,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应用,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管理办公自动化、信息数据化、管理网络化。 八、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一是全面推进区划地名服务工作,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构建地名社会服务平台,为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提供地名服务产品。 二是加强婚姻管理工作。“十三五”期间,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圆满完成特殊节日登记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推广实行文明殡葬,文明祭祀。社区普遍开展文明公祭,清明推行鲜花替代烧纸,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四是规范收养登记,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确保收养登记百分百符合法律规范,不留法律漏洞。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长效机制,加强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效率。 五是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机制和网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教育、辅导工作机构,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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