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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民政局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2024-08-2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mzj/2021-000052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8-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民政局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索引号: linshuxianmzj/2021-0000521
发布机构: 临沭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专项规划
发布日期: 2024-08-2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集中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顺利推进民政机构改革,扎实推进加强基层民政和机关基础工作,民政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发展目标

根据“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趋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工作职能从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向社会建设更宽领域转变,服务功能从适当救助为主向兜底保障、适度普惠转变,服务供给机制从政府包揽向政府和社会共同提供转变。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发展,主动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便民惠民,推进社会事务工作有新效率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镇街配备儿童督导员,村居配备儿童主任。发挥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合力关爱,共同解决儿童户口、教育、医疗康复、生活等困难。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政策宣讲、走访核查、监护评估、家庭探访督查等关爱服务,为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孤困儿童及时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加快殡葬服务设施供应,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不少于1处,镇级公墓性公墓(纪念堂)每个镇街不低于3处,满足人口自然死亡和散乱坟墓搬迁需要。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公墓管理维护制度和公墓管理员激励考核制度,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和绿化提升,打造建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葬区,进一步提高公墓的档次和绿化率。推广沂水“追思会”丧葬礼仪模式,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助推乡风文明。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完善信息核对机制,简化办理手续,优化办理流程,不断提升对困难残疾人的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加快推进全县残疾人小康进程。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控制和回归稳固机制。发挥议事协调成员单位作用,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活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救助力度,通过发布寻亲公告、DNA血样采集、人脸比对等方式,提高身份甄别效果,妥善安置流浪救助人员,保障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二)严格规范,推动社会救助体系有新成效

统筹社会救助制度,整合救助资源,提升救助能力,构建“功能完善、统筹衔接、务实管用、兜底有力”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制定出台《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继续开展对全县(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非低保户家庭调查摸排。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深化拓展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出台低保考核办法、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及时查处低保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落实。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切实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和服务,健全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强化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整合政策资源,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各级社会救助设施平台建设,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社会救助服务大厅、镇街社会救助窗口作用,切实解决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遗漏救助,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三)稳中求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新发展

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在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2022年年底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2022年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实施为期三年(2020年-2022年)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实施县级统一管理。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医疗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四)深化成果,推动基层建设工作上新水平

加快镇街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扩大镇街政府在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等方面服务管理权限,强化镇街政府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实现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章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推动“多村一社区”体制改革,依法有序撤销合并社区内原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完成“村改居”社区管理服务体制转变。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服务“四社联动”。推进社区党组织“四位一体”机制,鼓励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推进民主协商深入开展,在10个协商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在全县全面推行社区协商,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进一步修订《村务公开目录》,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村级为民服务能力,探索制定《村级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村干部坐班和服务时限规定,打造有人气、有温度、服务优、秩序好的党群服务场所。规范优化村级各类工作台账和盖章证明事项,切实减轻村级负担。探索强化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支持党组织领办志愿服务队,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要主动配合、积极衔接,构建多方参与、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五)提升巩固,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有新跨越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明确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业务主管和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党建职责,建立协同推动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同步”要求,督促社会组织同步开展党建工作,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原则,指导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加大党建指导员选派工作力度,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强化教育培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拓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挖掘行业协会商会减费、降费、清费潜力,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督促社会组织规范内部治理。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活动,面向社会,服务基层,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发挥特色服务作用。

三、“十四五”重点项目

石门、玉山、店头、青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项目;县医院养护中心项目;临沭马站医院养护中心项目;诗画山庄养护院项目;临沭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郑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四、主要措施

(一)形成合力,助推发展。把制约和阻碍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设施、编制、体制等问题逐步解决,增强我县民政事业的实力与动力。积极主动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商,争取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努力使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与相关部门形成共识,形成做好民政工作的合力。

(二)改革创新,把准脉络。加快推进民政的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多手段、多途径地推动民政工作,力求在改善和保障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有更大突破。

(三)健全制度、孵化人才。制定民政人才引进机制、激励和考核机制。采用多种渠道引进民政工作人才,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管理和培养,补充、壮大和完善民政队伍。推进我县社会工作组织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以利于民政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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