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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孙浩等5名同志为见义勇为模范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3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自2021年以来,我县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来自全县各行各业,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不畏艰险、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美幸福临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社会正气,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县见义勇为协会研究确认,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孙浩等5名同志为“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孙浩等5名同志见义勇为的行为令人敬佩,值得弘扬。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和美幸福临沭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人员名单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人员名单

孙 浩 临沭街道孙蒿科网格员

武 波 县政协办公室职工

伏广敬 玉山镇前穆疃村党支部书记

张自强 石门镇后湖村党支部书记

伏开宋 玉山镇前穆疃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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