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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评估办法
2021-06-0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1-000021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0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评估办法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1-0000216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6-01

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为做好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评估工作,提高示范创建水平,发挥样板引领作用,根据《临沂市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评估办法(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创建评估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安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示范引领、连线扩面,统筹推进区域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进一步培植放大特色优势,探索区域化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努力在乡村振兴建设进程中创造经验、树立样板,确保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临沭模式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二、坚持原则

一是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夯实党委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责任,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在政策支持、配套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全面牵头协调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二是夯实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始终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丰富内涵,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按照特色鲜明、连片整治、示范引领等要求,体现差异性、区域性特征,注重规划先行、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合理设定创建目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优势资源,实现重点突破。

三、创建范围

每个镇街确定1个片区,片区主题要突出,应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1个或多个振兴领域具有较为明显的基础优势。

片区实行重点工作量化评估、现场观摩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方式各占50分。重点工作量化评估内容见附件,年终进行实地评估,最终得分按照总分50分进行折算;适时组织现场观摩评比,根据各镇街片区整治效果,分1-9名排出名次,最终得分为每次观摩成绩按照相应权重折算累加之和。

五、创建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示范片区创建工作,积极与县直相关单位组成工作专班抓好牵头推进,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在示范片区率先落地实施,推动示范片区乡村振兴工作在镇(街)域内走在前列。

二是发挥示范作用。立足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1个或多个振兴领域具有较为明显的基础优势,力争通过创建,进一步放大特色优势,在全县范围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注重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三是做好资金保障。各镇街要积极联合县直相关单位向上争取资金扶持,镇街要根据市县财政奖补资金,积极落实镇级配套资金和政策,并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狠抓任务落实。做好工作谋划,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落地的创建方案,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创建任务。要认真做好镇街自评等工作,坚持边评估、边补漏、边提升,加快推动示范创建提质扩面。

六、评估结果运用

实行分层次考核评估,临沭街道、郑山街道为市对县考核项目列为第一层次进行考核评估,成绩位列全市第一方阵(1-5名)分别加15、14、13、12、11分,位列第二方阵(6-9名)分别加8、6、4、2分,位列第10名不加不减,位列第11、12名扣10分;曹庄镇、青云镇、玉山镇为市级片区列为第二层次进行考核评估;大兴镇、石门镇、店头镇、蛟龙镇为县级片区列为第三层次进行考核评估,各镇街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考核得分按照权重折算计入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成绩,评估结果和建设成效作为财政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附件:临沭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评估标准

序号

指标名称

评 估 标 准

分值

1

特色优势

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1个或多个振兴领域具有较为明显的基础优势,在全县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称号,经验做法得到推广。根据特色优势是否突出,分等次进行评价,“好”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1分;特色优势不明显的,不得分。

5

2

村庄规划

完成村庄布局分类,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实现“多规合一”,得2分;积极发挥乡村规划师作用,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规划应编尽编,得2分。

4

3

乡村产业振兴

主导产业发展

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产业发展思路明确、布局结构合理,得3分,规划指导性、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没有较为完善的规划,不得分;具有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带动群众和集体增收明显的农业主导产业,得2分,主导产业不突出的不得分。

5

4

适度规模经营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数量保持稳定增长,且运行良好,得2分;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得2分。

4

5

质量品牌建设

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得2分。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证、管理,加大农产品品牌整合、培育和推广,得2分。

4

6

农业产业链拓展

推进农产品产地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得2分;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网络销售,得2分。

4

7

农文旅融合发展

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2

8

乡村人才振兴

生产经营人才培育

建设乡村人才技能培训基地,开展多样化、多层次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普遍掌握实用技术。

2

9

二三产业人才培育

加强农村电商、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得1分;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得1分。

2

10

人才招引

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吸引社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引导有回乡发展意愿的专业技术人才、行业知名人士、成功企业家等返乡投身家乡建设,开展活动丰富、成功吸引人才返乡的得2分,成效一般得1分,未开展相关活动的不得分。

2

11

乡村文化振兴

精神文明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80%以上的村建有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县级以上文明达标村覆盖率达90%。

2

12

移风易俗

倡导现代文明婚丧礼俗新风,推进丧事简办、喜事新办,发挥红白理事会宣传引导作用,有制度规范和宣传措施,得1分;加大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力度,建立公墓管理长效机制,得1分。

2

13

文明乡风培育

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普及科学知识,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活动开展丰富多样,得2分;一般,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2

14

文化传承保护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具有地域特点、文化特色等民俗风情进行传承保护,得1分;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村、红色名村、传统村落等保护利用,得1分。

2

15

加强公共服务供给

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和体育生活,得1分;开展好农民丰收节等民俗节庆和文化体育活动,得1分。

2

16

乡村生态振兴

农业绿色发展

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废弃农用薄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

2

17

村容村貌提升

村庄干净、整洁、有序,绿化、美化效果初显,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建立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得2分;注重特色风貌保护,无较为明显的残墙断壁、破旧倒塌房屋,得1分;通信、有线电视、互联网到村入户,线路规范布局,得1分。

4

18

乡村生态振兴

道路硬化和亮化

片区内所有村庄主干道硬化率100 %,“户户通”基本实现,得1分;村庄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100%,得1分。

2

19

生活垃圾处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比率达到100%,所有村庄环卫保洁机制健全完善,有保洁队伍、管理制度、标准要求。

2

20

饮水安全

安全饮水覆盖率达100%。

2

21

生活污水处理

临沭街道、郑山街道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55%以上,其他镇街片区内完成100%。

2

22

农村改厕

持续推进改厕升级,加强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

2

23

公共服务配套

乡村学校、幼儿园布局合理,卫生室服务全覆盖。

2

24

乡村组织振兴

村党组织建设

村级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干净整洁,满足日常需要;村级班子健全,每村储备不少于3名后备人才;所辖村四星级及以上党支部比例位于县域前列;无三年不发展党员问题;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以上每项达标得1分。

5

25

村党组织书记培育

持续开展村党组织书记选配改革和专业化管理,村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学历情况优于全县平均水平。

2

26

村民自治

村级事务运行机制健全,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其中财务按月接续公开,得1分;村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健全,村规民约完善,发挥作用好,得1分。

2

27

法治乡村建设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覆盖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乡村调解组织,得1分;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得1分。

2

28

村集体收入

集体收入年高于5万元的行政村达到80%以上,并有稳定收入来源,得2分;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得2分。

4

29

创新

探索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上率先探索,在信贷、保险、担保、基金、工商资本、PPP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性举措,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2

30

农村改革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乡村治理、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展改革探索,取得一定成效。

2

31

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片区内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覆盖率,在县域内位于前列,得1分;合作社运营情况良好,带动村集体、村民增收情况明显,得1分。

2

32

服务农民区域中心建设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探索把镇街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农民提供较为完备的生产生活服务。

2

33

综合

评价

推进机制

镇街成立工作专班,牵头负责示范区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得1分;镇街负责同志多次现场办公,研究解决问题,得2分;县直部门积极参与示范片区建设,得1分。

4

34

支持保障

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推动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根据落实情况,分等次进行评价,“好”得4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2分;特色优势不明显的,不得分。

4

35

督查考核

近两年,示范区所在镇街在全县乡村振兴考核中位于前列,得3分;示范区纳入全县乡村振兴现场会,进行观摩,成绩位于前1/3的得2分,中间1/3的得1分,后1/3的不得分。

5

36

群众评价

辖区内群众对创建工作普遍知晓,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工作,对创建成效满意。根据测评情况,分等次进行评价,“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满意,不得分。

2

37

一票否决

在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中问题突出,或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取消创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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