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广企业信用管理试点经验做法的通知 | ||||||||||||||||||||||||
2022-06-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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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5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同意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四市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的复函》(鲁发改信用函〔2021〕41号)。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四市认真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就推广试点经验做法通知如下: 一、 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四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在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加大诚信宣传培训力度、引导 提升企业信用意识、选树信用管理典型企业、引入信用服务机构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现将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四市开 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经验做法(附件1)印发,在全省进行推广应用。 二、经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四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推荐、省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16家企业为企业信用管理典型企业,现将16家企业信用管理典型企业经验做法(附件2)一并进行推介。 三、 各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认真学习借鉴试点市企业信用管理经验做法,结合各自实际,加大 宣传推广力度,组织辖区内企业深入开展信用管理工作。在企业信用管理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省发展改革委将建立跟踪评估 机制,对各市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对先进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附件:1.淄博、烟台、潍坊、威海四市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试点经验做法 2.16家企业信用管理典型企业经验做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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