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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2-01-17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fzhggj/2022-000002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2-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linshuxianfzhggj/2022-0000027
发布机构: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双公示目录
发布日期: 2022-01-17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探索创新信用场景应用,营造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特制定《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代章)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

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鼓励探索信用信息多样化场景应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让诚信主体获得更多便利优惠服务。根据国家、省级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信用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互通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的诚信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整合信息。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信用信息,推动各部门间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信息有效整合,促进互通共享。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互促、行政与市场共融的信用服务模式,扩展“信易+”应用场景,丰富“信易+”激励内容,共同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信易+”项目体系。

(二)推进合作,应用创新。应用信用评价结果信息,积极探索开展“信易+”产品与服务,创新“信易+”服务方式,结合互联网、大数据推进信用体系在行业领域、信用主体、经济社会活动全覆盖。

(三)多措并举,切实惠民。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职责要求及民众的实际需求,找准“信易+”工作切入点,创新工作手段,完善工作制度,更新工作理念,推进政务服务与信用信息的有效结合,促进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提升群众信用获得感。

三、主要内容

(一)“信易批”。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将信用信息的查询嵌入各级政府部门的审批流程。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相关业务过程中,建立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为守信主体节约办理时间成本。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二)“信易贷”。继续完善“信易贷”“银税互动”等信用政策,结合我市产业、企业发展特点,探索开发涉及更多行业、更广领域的“信易贷”金融产品。在金融活动中,对信用等级良好的主体,优先给予免担保贷款。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三)“信易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诚信主体在医疗服务方面给予绿色通道,在出院手续办理方面,享受优先办理服务;到开展“先治疗、后付费”服务的医疗机构就诊过程中,可享受免交住院押金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四)“信易保”。对诚信企业和个人在购买保险、保险理赔等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车辆保险公司合作,探索推行诚信主体车辆投保后享受非道路交通事故免费施救、免费洗车、免费保养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临沂银保监分局、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五)“信易租”。以各类园区为重点,出台“信易租”政策规定,支持诚信创业企业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租赁方面享受更优惠的租金折扣、更长久的租赁期限、更低的租赁押金或免押金,以及更便捷的租赁手续办理等。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信易游”。强化旅游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加大旅游信息公开力度。鼓励A级旅游景区制定诚信主体购买门票优惠政策,为诚信主体提供涵盖住宿、交通、餐饮、购物等领域更优惠、更便利的旅游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七)“信易惠”。结合“放心消费在临沂”等活动,为诚信主体提供消费券、折扣券等惠民措施。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八)“信易行”。诚信主体乘坐城市公交刷卡时享受优惠政策,在汽车站、火车站购票、入站、出站时享受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公交集团、汽车站、车务段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九)“信易停”。开展信用停车活动,为诚信个人提供智慧停车优惠券,抵扣停车费用,让诚信市民出行更舒心。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十)“信易住”。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诚信主体信息,为诚信主体在诚信商家住宿时提供优惠让利。为诚信主体办理住房贷款、公积金缴存、公积金提取等方面提供便利,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十一)“信易评”。各部门单位在评先树优过程中,优先考虑诚信主体。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联动。通过整合工作力量、丰富工作手段,推进各部门信息互享、信用互认、奖惩互助,释放部门间的上下联动、沟通及时的叠加效应,调动各部门参与“信易+”工作开展的积极性,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加强对“信易+”工作、诚信主体、诚信行为、激励措施等的宣传引导,推动形成一批各具典型特色、可复制推广的新范例,并逐步进行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互联网等工具进行“信易+”知识普及,组织各县区适时开展“信易+”主题性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使诚信文化成为“大美临沂”的内在要素。

(三)强化督促评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的跟踪评估机制,定期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信易+”开展状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对“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有效推动、落实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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