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蛟龙镇石门头完小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2020-07-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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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镇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招生入学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一年级招生 (一)切实落实义务教育管理主体责任。石门头完小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县教育局招生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石门头完小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蛟龙派出所户口为准,对辖区内(1.户籍在石门头完小辖区(包括后石门头村和张疃村)的居民适龄子女。2.父母在临沭县蛟龙镇石门头完小辖区长期居住或经商的居民适龄子女。)的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进行统一排查,统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本辖区适龄儿童依法入学,使每一位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都能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石门头完小认真贯彻《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学校要“一校一案”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各学校要严格排查本辖区适龄儿童并依法入学,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按学校行政区划范围组织入学。 (四)优化入学转学工作流程。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明确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招生工作结束,要公示录取结果。各学校要及早开展入学需求摸底,积极平稳推进,原则上7月底前完成招生入学工作。继续推进转学工作一网通办,取消纸质转学证,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转入、转出学校要及时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五)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国家、省、市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 二、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严格执行课程标准,落实“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入学2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权利。 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四、建立健全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做好宣传,印发蛟龙镇2020年一年级招生明白纸。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重大改革措施和群众关心的政策要提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蛟龙镇中心小学成立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招生各项工作,确保2020年全镇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有序、平稳进行。 (二)统筹全镇教育资源配置。各学校要根据学校规划建设。严格按照小学起始年级不超过45人标准招生,积极化解其他年级大班额。要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对入学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束后,各学校做好招生工作材料归档工作,以迎接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 (四)实施“阳光招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教育部、省、市、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各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保障教育公平。 招生监督电话:15216529027 附件1:2020年石门头完小招生入学工作 领导小组 附件2:2020年石门头完小招生工作小组 附件3: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附件4:2020年蛟龙镇招生计划 石门头完小 2020年7月8日 附件1: 2020年石门头完小 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守开 副组长:卞乐意 成 员:张宝林 李西伟 刘明月 附件2: 2020年石门头完小 招生入学工作小组 组 长:李守开 副组长:卞乐意 成 员:刘明月 李西伟 张宝林 石门头完小 2020年7月8日 附件3: 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 四、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十、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4:2020年蛟龙镇中心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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