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
2024-03-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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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临沭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保障我县各项建设用地供应,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临沭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问题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问题3:国有建设用地主要的供应方向是哪些? 答:保障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优势产业用地和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和城乡区域发展供应。 问题4:政策导向是什么? 答:(一)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保障合理住房需求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稳定市场预期和市场调控能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完善工业、加油加气、房地产等未供即用、未批先建项目遗留问题土地供应手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存量为主、新增为辅。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项目安排的用地规模在参照往年供应量的基础上,以项目实施为重点,合理控制供地规模,土地来源立足以消化批而未供、盘活存量土地为主,以新增建设用地为辅,加大挖掘存量土地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三)严格标准、节约集约。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标准确定用地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实施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清理开工、竣工的房地产项目,定期进行实地巡查。 问题5:供应计划和时间如何安排? 答: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计划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县人民政府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问题6: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在2023年上报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一是优化计划期内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规模。二是优化计划期内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比例关系。三是优化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以及土地供应在不同时段的安排。 问题7:哪里可以了解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主体是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充分征求区有关部门意见后,编制下一年度供应计划并报县人民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经县人民政府发布后正式执行,可到县自然资源局了解详细信息。 解读单位: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39-6211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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