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沭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 ||||||||||||||||||||||||
2023-06-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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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土地储备计划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问:编制土地储备计划的意义是什么? 答:编制土地储备计划是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合理确定未来一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一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县政府确定的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产业用地项目,优先储备闲置、低效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通过科学合理编制实施土地储备计划,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问:制定土地储备计划的目的是什么? 答:编制《土地储备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和房地产状况等,预测年度用地需求和结构,科学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土地市场中的调控功能。 问:土地储备计划实施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本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问:未列入土地储备计划的项目如何实施? 答:每年第三季度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财政局、发改局牵头组织编制下一年全县土地储备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对未列入土地储备计划的项目,确需调整计划的,由供地主体提出新增或变更申请,并报县政府研究确定,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批准后进行调整或增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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