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关于印发《临沭县创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
2022-04-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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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商业秘密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既是打造公平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内容,更是“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市场总局《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为契机,补齐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各项短板弱项,创新监管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我县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问: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三年内构建“政府主导、市监指导、部门协作、企业主责、多方联动”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保护效能,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2025年实现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全覆盖。 问: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工作步骤,组织保障三个部分。 (一)工作任务 1.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和流程创新,本着示范先行、规范运作、逐步推开的原则,以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为模板,在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建立规范、统一、便于实用操作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2.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 3.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 4.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保障体系。 5.加强涉外维权援助保障。 6.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 (二)工作步骤分为试点申请阶段、创新试点启动、示范复制、创新提高示范复制推广四个阶段。 (三)组织保障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和强化政策资金扶持两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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