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临沭县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
2022-03-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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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临沭县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问:《临沭县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起草依据是什么?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 号)、《山东省专利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 则》、《临沂市支持知识产权工作的十条措施》、临沂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临沂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知识产权(专利) 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市监知促字〔2021〕117 号) 问:《临沭县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与标准主要内容有哪些方面? 答:第四条促进专利高质量创造资助范围及标准 第五条促进专利高效益运用资助范围及标准 第六条促进专利高标准保护的资助范围与标准 第七条促进专利高水平管理的资助范围与标准 第八条其他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奖励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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