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临沭县专利奖励暂行办法 | ||||||||||||||||||||||||
2022-03-0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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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临沭县专利奖励暂办行》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专利作为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形式,既标志着县域经济社会的创新水平,同时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主要从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大方面给予资助和奖励。 问:《临沭县专利奖励暂办行》的起草依据是? 答:《临沭县专利奖励办法》是根据《山东省专利条例》《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 问:《临沭县专利奖励暂办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奖项设置:临沭县专利奖设重大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届表彰名额为重大专利奖1项、一等奖不超过5 项、二等奖不超过10 项、三等奖不超过15项,各奖项总数不超过31项,授奖奖项为发明专利。 (2)县政府设立临沭县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临沭县专利奖的评审工作,临沭县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奖励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专利奖励申报:应当具备基本条件、不得申报临沭县专利奖的情形、申报临沭县专利奖,须填写《临沭县专利奖申报书》,并提报相关材料。 (4)临沭县专利奖推荐程序 (5)专利奖受理,推荐单位应当对临沭县专利奖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报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再审,确定受理名单,并按照专业相近原则进行分类。(6)专利奖励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部分。 (7)公示 (8)批准 (9)表彰奖励,县政府发布奖励通报,对获得奖励的专利权人、发明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县重大专利奖和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每项30000元、20000 元、10000 元、5000元人民币。临沭县专利奖的奖励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临沭县专利奖奖金应当按照发明人的贡献大小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10)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临沭县专利奖励办法》(沭政发〔2011〕9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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