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沭政发〔2021〕2号关于公布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2021-02-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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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linshu.gov.cn/info/3180/176701.htm 问:2020年2月18日我们印发了《关于公布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这个文件有什么重要意义吗? 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规则等行政公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现行有效的和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 问:《关于公布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的依据是什么? 县司法局:该文件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定。 问:文件起草过程中是怎样的呢? 县司法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广泛征求各职能单位意见,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公布县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草案)。 问:文件中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县司法局:《通知》共分为三部分,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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