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临沂市临沭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的通知 | ||||||||||||||||||||||||
2023-08-3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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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2023年8月30日,临沭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沂市临沭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沭政字〔2023〕25号),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提升临沭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构建全县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屏障,加快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临沭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临沂市临沭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 三、总体框架 《规划》共5章16节。第一章分析了我县创建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第二章为规划总则,明确了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目标及建设指标。第三章为规划任务与措施,围绕生态文明制度、安全、空间、经济、生活、文化等6大体系设置重点任务。第四章为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明确推进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建设的49项重点工程项目。第五章为保障措施,主要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增强资金保障、强化科技创新和鼓励全民参与等5个方面。 四、规划指标 根据《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建立临沭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指标体系,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6大体系,共34项考核指标。并结合我县实际,明确了2025年的指标目标及2030远景要求。 五、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生态制度体系建设。以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为重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二是加强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双碳”战略,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三是加强生态空间体系建设。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四是加强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围绕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要求,深入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实现资源节约化利用,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创新两山转化通道。 五是加强生态生活体系建设。围绕生活方式生态化、绿色化、低碳化转变的要求,加强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打造绿色城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营造临沭乡村风韵,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六是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以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为目标,弘扬新时代沂蒙精神,开展多维度宣教,积极引导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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