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
2023-05-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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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名称 《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15年)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临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规划内容 《临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15年)》由七个部分组成。 1、“总则”明确了《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规划期限和适用范围。 2、“现状与形势”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现状,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我县矿产资源面临的形势与发展要求。 3、“指导原则和目标”确定了《规划》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提出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体目标、2025年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 4、“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确定了我县矿产资源开采调控方向、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5、“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提出了合理确定开发利用强度、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明确了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管理条件,制定了砂石资源可持续开发管理的措施。 6、“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区生态保护”提出了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矿区生态保护修护的要求,明确了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机制的方向。 7、“规划保障措施”为落实规划目标,主要从加强领导、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和目标考核、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评估调整机制、严格规划审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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