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 | ||||||||||||||||||||||||
2023-03-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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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8日,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11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对国发〔2022〕18号文的分工落实方案(鲁政办字〔2022〕128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12月2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对鲁政办字〔2022〕128号文的分工落实方案(临政办字〔2022〕149号),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并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28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49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5个方面77条内容。一是发展目标。二是降碳提质并举,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三是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优化能源和交通结构。四是推动数字绿色文化赋能,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五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塑造发展新优势。六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七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构筑高质量发展空间动力系统。八是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九是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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